赔偿义务人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7 05:05:09 434 人看过

一、因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自己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人身损害事故系因人的行为而发生,行为人应当就其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该原则,被称为自己责任原则,是近代民法确立的过错责任原则在确定责任归属主体时的体现。任何独立自主之人,应对其故意或过失损害他人之行为负责,也即负担行为之结果,填补受害人之损害。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同样确立了基于过错责任的自己责任原则。该规定无论从形式或内容都完全采用了法国民法典的一般条款模式;因此可以说,基于过错归责的自己责任原则是民事主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因故意、过失侵害他人生命、身体或者健康的,行为人应当就其行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行为人即加害人就是赔偿义务人,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相一致。

二、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替代责任,即为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较为典型的适用领域为雇主责任领域;此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性质上也是一种替代责任。典型的替代责任即雇主责任,其性质是无过错责任。无论雇主对雇员的选任监督有无过失,均应就雇员在职务范围内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这在归责原则上自己责任原则不所不同。监护人之承担替代责任,则基于其监护职责。其责任性质,有认为是无过错责任的,有认为是过错推定即本质上仍是过错责任的。在未成年人致人损害其本身又没有财产的情形,监护人并不能以已尽监护职责仍不能避免损害结果而主张免责,客观上与无过错责任同一法律效果;在未成年人被他人侵害的情形,监护人仍可以举证证明其已尽监护职责主观上并无过失,对加害人主张监护人与有过失进行抗辩,此时又发生与过错责任相类似之效果。从实际法律效果审视,替代责任原则上系一种无过错归责的严格责任。当然,就替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而言,行为人的加害行为本身应当符合侵权构成要件,如系一般侵权行为,其主观上应有过错。但就赔偿义务人而言,则其承担责任系基于其与行为人的雇佣关系或者监护关系。此时赔偿义务人与行为人不一致。

三、因动物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动物致人损害,与因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发生原因不同,前者系属一种自然事实。但理论上认为动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对防止动物致他人损害负有管理的义务。发生损害事故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即为加害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作为赔偿义务人。我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鉴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对防止损害负有法定义务,发生损害事故时,理论上仍将其视为行为人或者加害人。此时,赔偿义务人与加害人一致。

四、因物件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物件,指建筑物、构筑物等土地上的工作物或者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使用、支配下的任何财产。物件致人损害是人身损害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原因,立法上通常有一般物件致人损害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专门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立法未就物件致人损害作概括规定,而是具体规定了建筑物致人损害这一物件致人损害的特殊类型。在责任承担上,一般采取过错推定确定民事责任。此时,所有人或管理人为加害人即赔偿义务人。

五、因活动致人损害的侵权类型

如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观点认为该情形为物件致人损害)本司法解释第六条关于违反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致人损害的规定,也属此种类型。对活动致人损害,通常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因其实质是不作为行为致人损害。但也有主张将公共场所的建筑、安装、修缮活动致人损害的责任严格化的趋势。

六、在实践中,权利人在主体权利中往往遗漏夫妻一方为家庭利益而导致他人损害时,仅列夫或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n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家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国家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国家赔偿范围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竖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二、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国家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等一系列因素相联系,需要根据具体事件进行判断。精神损害赔偿在性质上是辅助性的,而非主导性,我国的法治状况、财力充裕程度、精神损害侵权数量以及国家赔偿法所确定的违法原则等决定我们不能对每一桩国家的精神侵权行为进行赔偿,也不应对应予赔偿的侵权行为而不赔偿。这就有一个赔偿的范围问题。此范围的界定,对于国家侵权受害人,赔偿义务机关和法院赔偿委员会,均有现实意义。对于我国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这一赔偿范围只限定在名誉权和荣誉权,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
    2023-06-06
    219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明确的定义?
    以下财产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直接财产损失者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人身伤害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3、应修复并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状,即功能、形态、价值变化不大;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不可能修复,需要折价赔偿。折扣时,应计算原材料的价值、原材料的新旧市场价格和残值;5、牲畜受伤但未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当就地治疗;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实物赔偿。经双方协商一致,赔偿类型、质量相同或类似的实物。财产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所谓财产损害赔偿是指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所造成的财产支出和收入减少,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2023-07-07
    96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义务及赔偿范围有哪些
    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其损害的,对于加重部分,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五)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
    2023-06-11
    154人看过
  • 发包人的义务范围
    发包人的义务: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5、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6、支付合同付款。7、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8、其他义务。发包人主要有哪些权利发包人的权利有哪些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2)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3)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4)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
    2023-07-24
    245人看过
  • 保险法告知义务有哪些范围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023-06-15
    364人看过
  • 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二、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概念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三、
    2023-06-20
    184人看过
  • 刑事赔偿的范围及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赵作海案件已经落下帷幕,在这个案件中大家对于刑事赔偿问题格外的关注,对于刑事赔偿大家或许都不怎么了解,今天咱们就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刑事赔偿方面的法律知识吧。刑事赔偿概述刑事赔偿范围,是指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刑事赔偿的范围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1)不满14岁的人;(2)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
    2023-04-24
    384人看过
  •  监护人赔偿责任范围有哪些?
    监护人承担的职责包括确保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关心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表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照顾被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在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表其进行诉讼。监护人承担的职责包括:确保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关心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表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照顾被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在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表其进行诉讼。 监护人权益保障:有哪些法律规定?监护人权益保障是指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对监护人因其监护职责而产生的权益进行保障的法律规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中,关于监护人权益保障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和《民通意见》等法律法规中。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8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
    2023-08-27
    322人看过
  • 辩护人范围包括哪些?辩护人有什么义务
    一、辩护人范围包括哪些1、律师。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经过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虽然取得律师资格但未登记注册的,仍不得以律师身份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4、现役军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聘请军队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师作为辩护人。5、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二、辩护人有什么义务辩
    2023-02-08
    307人看过
  • 税务赔偿的范围
    税务赔偿
    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非常的重要,他可以用来界定税务机关是否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所以本文主要介绍了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以及税务赔偿的顺序。●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首先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只能由司法机关依法实施,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无权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与公安机关的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行为不同,“违法”是指法律规定了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措施,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实施,但实施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非法”是指行政机关本无权采取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但却非法拘禁公民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等暴力
    2023-06-07
    489人看过
  • 人身伤害的含义及赔偿范围
    一、人身伤害的含义人身伤害的含义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二、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有: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4.营养费,指为促进被侵权人身体健康、技能和体能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食品所发生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被侵权人在住院期间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提高、改善膳食标准而额外增加的伙食费用。6.误工减少的收入,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其他类型的
    2023-05-06
    272人看过
  • 刑附民的赔偿有哪些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医学上治疗身体损害的必要性为限,不包括整形.康复发生的费用。(2)错误劳动费:受害者工作单位实际扣除为限,不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3倍。(3)护理费:指根据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限制必要和实际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受害者失去劳动力的程度,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7)葬礼费用: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总额计算。2、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
    2023-08-18
    137人看过
  • 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受害人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被侵害致残疾如何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民法典电梯事故赔偿标准中的修法有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
    2023-02-04
    419人看过
  • 行政赔偿范围的涵义
    行政赔偿范围
    行政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的范围有两层含义:它既包括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也包括国家对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前者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国家对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事实承担赔偿责任。本节仅涉及前一种意义上的行政赔偿范围。
    2023-06-11
    2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赔偿义务人该怎样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1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的确定:因自己或他人的侵权行为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民法典》规定赔偿义务人包括: 1、因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2、
    •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范围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6
      1、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条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该保证老年人暖衣饱食、营养充足。有条件的可以为老年人单独安排一定住房,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个住处。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和自己的负担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用。2、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老年人年迈体衰,力所不能及,生活上需要多
    • 如果是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范围的呢,具体如下: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范围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贷款人的权利如下: 1.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3.发现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4.要求还款的权利。 有下列义务: 1.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 监护人的义务范围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9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