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09:54:25 219 人看过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中国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罚标准?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新刑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怎么判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拒执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条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司法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2、客观要件是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执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为: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拒执罪指向的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害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拒执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往往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强制执行判决、裁定时(如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强制搬迁时),当事人用对执行人员实施暴力的方法阻碍执行,对执行人员使用暴力,目的是阻碍执行判决、裁定。

拒执罪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为:当事人以暴力阻止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其暴力程度应以造成轻伤害为限度,如果行为人在抗拒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将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甚至杀害的,则应按牵连犯的原则,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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