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12月,陈先生向张先生借款人民币2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吴先生担任担保人。贷款到期后,陈某没有还款,张某没有求偿权。2009年2月,吴某起诉法院,要求陈某返还欠款。对本案的处理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前不能直接起诉债务人;第二种意见是保证人只能以债权人的名义起诉债务人;第三种观点认为,当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债务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保证人有权直接起诉债务人。诉权是民事主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判决等方式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只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起诉,就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第一意见混淆了诉权和胜诉权的概念:胜诉权是一种实体性权利,是人民法院承认的实际民事权益;诉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并不一定意味着胜诉权。另外,由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保证人不能以债权人的名义起诉,第二种意见没有法律依据。在追索权的基础上,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行使追索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不主张权利的,债权人虽不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免除。债权人一旦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无财产履行的,保证人将受到处分,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侵害。因此,当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在实践中,应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保证人未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职权增设债权人为第三人,因为在保证债权纠纷中,通常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当事人。在具体处理上,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的,应当判断债务人对第三人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在诉讼中明确放弃债权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关系消灭,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此时,保证人可以申请撤诉,或者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保证人的诉讼请求,终止诉讼。无论保证人如何履行债务,无论保证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就可以享有追索权。所谓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由保证人履行而消灭,而不是债权人的债务。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致使债务人不能免除责任的,保证人无权请求赔偿。例如,债务人因自己履行债务被免除责任时,即使保证人履行了被担保债务,保证人也无权向债务人追偿。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只能根据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债权人返还。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过错的,担保人丧失请求权。如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担保人未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致使担保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担保人将丧失在此范围内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另一个例子是,担保人在清偿债务或者采取其他免责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避免主债务人重复履行债务。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后未告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履行的,担保人也丧失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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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不能直接起诉保证人,不起诉债务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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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担保人主张权利及于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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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债务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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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债务人能直接起诉担保人吗?依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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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债务人直接起诉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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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能起诉债务人吗,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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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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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住所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否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抵押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属于一般责任人,同时该笔债务对方既提供物保也存在人保,此种情况下,若债权人主张债权需优先行使对债务人的抵押权。、第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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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有权利主张债务权利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04-15如债权人曾主张过权利,此时的诉讼时效计算较为简单,法律规定也十分明确,直接依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计算即可: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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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放弃担保人的权利债务人可以不起诉担保人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5可以,说明债权人放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是完全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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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通过开庭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可以的,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主要形式判断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是否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应注意这样三个原则:一是主张权利的方式不限,包括合法与不合法的;二是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要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三是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要传达到该特定的相对人。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主要表现为:1、公告该主张权利的方式仅适用于特殊主体(现仅指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特定的事项。一般主体和非特定的事项以公告方式主张权利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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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能不能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呢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9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法复[1996]6号)中的规定,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贷款人坚持不起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贷款协议的受托人为被告,以借款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委托贷款合同产生的纠纷,原则上应按上述方式提起诉讼,除非三方当事人在委托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