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权之诉可否查封第三人的财产
可以申请的,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保全财产可以不等额担保,可以只提供相当于保全财产的30%的担保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不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1.非讼案件不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件处理程序:一是诉讼程序,也即适用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多数民事案件都属于诉讼程序案件;
二是非讼程序,也即针对非讼案件规定的特殊程序。非讼程序案件,基本采用书面审理,所作的裁判不具有既判力,在其救济上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利害关系第三人,都适用特别规定,不适用诉讼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也不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
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判决、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案外人有异议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不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这是基于婚姻关系解除后即允许当事人另行结婚,进行再审将严重影响社会关系稳定。确认婚姻无效、撤销婚姻与解除婚姻关系具有相同法律后果,也应当参照适用。
同理,如果允许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也不利于社会关系稳定。其他身份关系的内容,包括收养关系、解除监护关系等,也不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3.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不得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代表人诉讼,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在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尚未确定的,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未参加登记的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代表人诉讼的判决、裁定。
这就明确了未参加登记的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适用代表人诉讼的判决、裁定。这就明确了为参加登记的当事人要受代表人诉讼裁判的约束。但未经登记的当事人只能通过单独起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认定人民法院裁定适用代表人诉讼的裁判错误的,应当通过上诉或者申请再审予以救济,不得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不得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件之外第三人的权益也是受国家保护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第三人的诉讼也是有法定的时间,一般在六个月之内进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都是会受理的,但是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那么人民法院是不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n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n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n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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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保全财产怎么办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1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保全财产可以不等额担保,可以只提供相当于保全财产的30%的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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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前提条件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20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包括:必须是不在原诉讼当事人范围内的第三人、享有撤销之诉的利益,以及由于无法归咎于自己的原因而未受到适当的程序保障。在我国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审判中,经过审理,如果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应作出相应的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如果诉讼请求不成立,则应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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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将第三人撤销之诉用于抚养权纠纷?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06针对抚养权纠纷案件,如果抚养权纠纷涉及到对第三人权益的伤害,第三人撤销之诉同样适用。但考虑到未成年人抚养义务和责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规定和要求,如果抚养权纠纷涉及到侵害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可能无法行使撤销之诉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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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第三人撤销权之有效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26有效。 第三人在合同订立时行使撤销权,通常是善意的。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善意第三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对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该合同为无效合同,第三人有权依法行使合同撤销权。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45条规定,善意相对人在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有撤销权。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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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注意事项天津在线咨询 2020-12-311、时效要件。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该6个月期间为不变期间和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延长、中断的规定。 2、管辖法院。未上诉的,在原审法院。上诉,维持的,在一审法院;改判的或调解的,在二审法院。 3、提起事由法定性。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