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样规定法定继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0:31:14 62 人看过

一般来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有客观原因不能收集或者法院觉得应当收集证据时,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举证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

一、民事诉讼被告的举证

民事诉讼被告的举证负担具有以下特征:

(一)被告的举证负担是为了避免败诉危险,而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

这一点与证明责任(又称为“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不同。证明责任由具体法预置,是指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构成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因法院不适用以该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律而产生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

(二)被告的举证负担是被告向法院提供反证、反驳证据或新的本证时,应该举证到何种程度,才能避免原告胜诉的一种负担

这一点又与主张责任又有所区别。主张责任(又称“主张负担”)是指当事人对于自己没有主张的要件事实,因法院不适用以该要件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律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益。民事诉讼设置主张责任的理由是为了贯彻辩论主义第一主题,即对当事人没有在辩论中主张的事实,法院不得在判决中加以认定。

二、彩礼纠纷如何进行举证?

彩礼返还纠纷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理论界通常把这一规定概括为“谁主张、谁证明”。但在证明责任分配时,我们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证明责任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从另一层面讲,证明责任分配本质是指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在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到位时应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是在追求法律真实下作出的价值衡量与利益取舍的一种价值判断,其价值判断之前提必须明确限定在一方对其主张的某种事实负有证明义务,如果一方没有证明义务,法律自不应设定由其承担不利之后果,这也是所谓的“无证明义务即无不利后果”之法谚来由。《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民事诉讼控方举证原则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控方举证原则是,控方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请法院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法律中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如何规定的
    法律中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如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宗旨就是通过该制度来维持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是为了交易秩序的安全而牺牲原所有人利益的迫不得已的制度安排,并不是为恶意者获得财产提供法律保护,因此,任何国家的立法无一例外地要求受让人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1、各国对善意取得的规定对于善意的标准?尽管各国法律和学者都一致认为善意是相对于恶意而言的,是行为人的内在心理活动状况。但在具体标准的设置上?各国立法和学理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近现代民事立法大多在以下两种意义上使用“善意”一词:行为人动机纯正,没有损人利己的不法或不当目的的主观态度,或行为人在为某种民事行为时不知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行为法律效力的因素。依我国学者通说,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应在后一种含义上使用。此外,关于善意的含义,还有“积极观念”与“消极观念”之分。前者指受让人必须有将让与人视为所有权人的观念,后者要求受让人不知或不应知让与
    2023-08-17
    367人看过
  • 分配法定继承举证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法定继承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1、确认继承人身份。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继子女、丧偶女婿、媳妇对岳父、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的,其他继承人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的,主张其继承权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2、继承权丧失。若均为法定继承人,对谁失去继承权有争议,主张别人无继承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3、放弃继承权。对是否放弃继承权有争议的,主张别人放弃继承的一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法定继承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
    2023-07-05
    352人看过
  • 票据法是怎么规定举证责任的?
    第一,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说明票据诉讼的举证责原则上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第二,当票据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涉嫌欺诈、偷盗、胁迫、恐吓、暴力等非法行为的,持票人对持票的合法性应当负责举证。票据债务人对与其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提出抗辩,持票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约定义务。说明该《规定》只是在特定情况下才要求持票人对票据的有效性及持票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出抗辩的,根据对该《规定》的理解和专家学者的观点,应认为由该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主观上不具有善意承担举证责任,只有在票据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涉嫌欺诈、偷盗、胁迫、恐吓、暴力等非法行为时,持票人才对持票的合法性负责举证,以便更好地保护合法持票人的利益。而对于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
    2023-06-06
    182人看过
  • 中国对高空坠物法律规定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如果找不到其他责任人,则由建筑物的所有人及使用人来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
    2023-08-10
    69人看过
  • 法律对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何规定?
    证明责任是指利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义务。证明责任问题,主要解决对于诉讼进行和案件的实体处理具有重要意义的两个问题;一是承担证明义务的主体和条件;二是未能有效地履行证明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特征已由职权主义转变为以当事人主义,但为有效查明案件客观真实,也保留了法官依职权调查证据的权利。在这种审判制度中,公、检、法三机关都负有查明案件客观真实的共同责任,就这个意义上说,均担负证明责任。这是证明责任的共性。由于三机关职能不同,是不同的诉讼证明主体,因此他们所担负的证明责任的具体性质和内容也不相同。检察机关因其控诉职能,对控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他必须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以证明其起诉指控。由举证责任所派生,他也担负一定的取证责任。为保证侦查取证的效率和效益,这种取证责任部分是由公安机关承担的。因此可以说公安机关的证明责任是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所派生的取证责任
    2023-03-10
    487人看过
  • 司法鉴定法律责任民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司法鉴定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登记,从事已纳入本办法调整范围司法鉴定业务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司法鉴定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第三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一)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二)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三)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四)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五)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七)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八)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九)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条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
    2023-06-04
    368人看过
  • 关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举证责任的规定
    关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当事人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问题;二是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作工伤认定的审查问题。关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举证责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即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根据上述规定,《纪要》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凭证或证明其提出申请的其他材料。但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原告不负举证责任。关于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否依据《工伤保险
    2023-02-17
    419人看过
  • 法律对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08
    229人看过
  • 从实体法的角度规定的特定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1、资产评估事务所验资不实的过错推定资产评估、验资、验证机构对于其出具的不实的评估结果、验资或验证证明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其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依公司法推定其有过错而判令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新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滥用推定是否构成法人人格滥用的举证责任由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一人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对此不负举证责任。新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对于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滥用推定和资产评估事务所验资不实的过错推定是从实体法的角度对案件纠纷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分配,在诉讼过程中减少了当事人的争议与分歧,提高了诉
    2023-06-05
    3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与举证期限的规定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二)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
    2023-06-06
    269人看过
  • 法定继承举证责任分配类型有哪些
    (一)继承人身份的确认如果继承人系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丧偶的女婿、媳妇对岳父、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而其他继承人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的,应由主张自己有继承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二)继承权的丧失如果均为法定继承人,对谁丧失继承权存在争议,主张他人无继承权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比如举证继承人有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而且该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有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被继承人,或者是杀害继承人的行为,有这些行为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三)继承权的放弃对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议的,必须由主张他人放弃继承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继承,除非明确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权,而且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必须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是遗赠,受遗赠人必须在两个月内做出接受与否的表示,到期不表示的,视为放弃,如果受遗赠人认为自己没有放弃的,必须对自己接受遗
    2023-02-23
    466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加班费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赵某自2002年3月至2010年3月一直在中科公司工作,公司一直安排员工每周工作六天,离职后赵某随即提起了仲裁,要求中科公司支付8年来的休息日加班费,中科公司提供了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的考勤表,赵某认为公司提供的证据不实,但是她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周六加班。仲裁及法院都未支持赵某要求加班费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第二、白某自1996年富力公司国企改制买断工龄之后仍然在公司任销售,2009年6月因为与公司关于社保缴纳发生争议之后离职,期间公司一直沿袭国企的工作制度每周工作六天。白某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周六的加班工资,并提供了十几年来周六外出签订合同由主管签字
    2023-06-14
    253人看过
  • 单位犯罪谁承担责任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单位犯罪谁承担责任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里所说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任何形式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团体”包括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虽然这些单位通常都具有法人资格,但是,我国刑法并没有要求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2.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说构成单位犯罪首先必须是单位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在刑法分则和有关法律具体规定中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如果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则不能以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主要是从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的。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不断发展的时期,有些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在社会生活中单位的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刑法将那些实践中比较突出的、
    2023-04-19
    144人看过
  • 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实质要件
    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则由于没有如何确定涉外继承的准据法的统一原则,世界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国际条约来看,适用于涉外的法定继承的冲突原则有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和遗产所在地法这三个冲突规范。其中,在是否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分开分别确定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的方面有“同一制”和“区别制”之分。区别制,是指在涉外继承中,将以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对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所指向的实体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我国采用区别制,其他大多数国家也都是采取这种制度,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区别制与同一制各有利弊。因不动产性质的特殊并且与所在国关系密切,采取区别制,有利于执行,但是倘若不动产是在若干个国家,则继承关系就会复杂化,执行起来就会出现困难。采用同一制可以避免区别制的缺陷,而同一制也有缺陷,就是当被继承人属人法与财产所在地法不同时也有困难
    2023-07-08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继承人的举证责任规定及法定继承顺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3
      法定继承举证责任的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继承人身份的确认。如果继承人系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丧偶的女婿、媳妇对岳父、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要求继承遗产,而其他继承人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的,应由主张自己有继承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继承权的丧失。如果均为法定继承人,对谁丧失继承权存在争议,主张他人无继承权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3)继承权的放弃。对是否放弃继承权发
    • 关于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承担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2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 公诉案件中,由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
    • 法律关系继承的举证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继承诉讼中也同样适用该举证责任。当然,没有举证的一方就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有相反意见,也可以举证。
    • 如何确定法定继承举证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5
      法定继承中存在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继承人身份的确认。 如果继承人系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丧偶的女婿、媳妇对岳父、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而其他继承人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的,应由主张自己有继承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继承权的丧失。 如果均为法定继承人,对谁丧失继承权存在争议,主张他人无继承权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3)继承权的放弃。 对是否
    • 在法律规定中是无法确定举证责任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