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欺诈和乘人之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9:52:09 95 人看过

乘人之危和民事欺诈的共同点是,一方不平等地获得另一方的财产,使交易处于不公平状态,破坏了民事交易活动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与欺诈相比,乘人之危与对方订立合同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表现在:一是困难一方面临的困难不是对方造成的,而是客观情况或自身原因造成的,困难一方往往渴望与他人签订合同,以摆脱困难,获取利益或目标。举例来说,有些民事主体家中突然有人生重病,急需一笔钱治病,想要成为卖家中有价值的财产。再比如,债务人急于偿还货币债务,出售企业的高值固定资产来拯救企业。而且买主乘机压价,低于一般市场价格。卖方因急需出售财产,不得不接受与之交易的条件。第二,乘人之危的一方并没有强迫处于困境中的一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合同。相反,另一方仍然通过协商在平等地位上达成协议,但一方处于困境中,另一方占据有利地位,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平等。同时,乘人之危的一方并没有强迫处于困境中的一方订立合同,而是利用这个机会让处于困境中的一方无奈,为了摆脱困境,做出了订立合同的选择。第三,乘人之危的一方没有制造任何混淆或欺诈的假象。双方面临的客观情况是真实的,双方都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乘人之危的一方所表示的意思是真实的,处于困境中的一方所表示的意思也是真实的,双方都不愿意让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

价格欺诈民事起诉书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被告: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份

如果商家所销售的这件产品已经市场价格已经高于4倍的话,可以认定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是,因为价格欺诈行为被判刑的案件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消费者本人在购买任何一件产品之前,最好都要先过问清楚产品的价格,市场价格也是要和本地对比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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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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