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案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4:41:47 499 人看过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向不具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孩子刚满月可以离婚吗?

孩子刚满月可以离婚,但必须符合以下情形:1、女方提出离婚的;2、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且女方同意的,则可以离婚。法律上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男方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有必要受理的可以不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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