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牌号、出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并且要说明出质时质物的现况。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四)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
一、质权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质物的类别,可将质权分为动产质权、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1、动产质权,是指以动产为标的物的质权。因为动产是以占有为公示方法的,多数动产并无登记或注册制度,因而以动产作担保的,应采用设定质权的方式。在各国的立法上动产质权是质权的一般类型,我国《民法典》中也将动产质权规定为质权的主要形态,并设有专节进行规定。
2、不动产质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的质权。不动产质权在古代普遍存在,因为其是农业经济的产物,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其缺点表现得越来越明显,逐渐为社会所淘汰。但是目前在日本的法律中还存在不动产质权的规定,绝大多数的国家已经不承认不动产质权。
我国《民法典》不承认不动产质权,以不动产提供担保的只能设定抵押权。
3、权利质权,是指以债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在目前的各国法律中都得到了普遍认可,我国《民法典》中也设有专节加以规定。
二、质权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
包括房屋质量的检查一般包括哪些
51人看过
-
合同有哪些类型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349人看过
-
一般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251人看过
-
质押合同中著作权包括哪些方面?
193人看过
-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一般包括了哪些
431人看过
-
专利合作经营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323人看过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
包括房屋质量的检查一般包括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51、检查房子是否有裂缝。首先,仔细检查房子的地板和顶部是否有裂缝,最好没有裂缝。如果有裂缝,这取决于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裂缝和墙角呈45度斜角或垂直梁时,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2、检查房子是否倾斜。专业检测房屋倾斜度需要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通过目测的方法从周围的角度出发,远近仔细观测也基本上能发现问题。3、
-
质权合同和质押合同的区别包括哪些方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7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
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包括哪些条款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1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押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一般建筑工程合同包括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0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该条款主要用于明确合同所指向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名称、施工现场的位置、施工界区等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施工准备条款该部分条款主要对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的工作进行约定,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土地平整、道
-
股权质押合同公证包括哪些内容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3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内容: 1、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办理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