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受托人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8:41:56 290 人看过

一、信托受托人类型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信托受托人类型主要有六大种类。

1、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按照信托的目的划分,信托可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2、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

按照信托物的不同划分,信托可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

3、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

按委托人的主体地位的不同,信托关系可以分为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个人与法人通用信托以及共同信托。

4、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按照收益对象划分,信托可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区别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的另一个主要标准是信托目的。

5、自益信托、他益信托和宣示信托

按照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划分,信托可分为自益信托、他益信托和宣示信托。

6、任意信托、推定信托和法定信托

以信托关系建立的法律依据为标准,信托可分为任意信托、推定信托和法定信托。

二、信托受托人的义务

守信义务

受托人必须依据信托意图和信托条款行使财产权,否则将构成滥用权利,承担违约背信责任;

善管义务和忠实义务

受托须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事信托义务,其信托管理应仅服从受益人利益;

信托利益给付义务

受托人有义务依信托条款将信托利益给付受益人;

信托业务公开义务

受托人须将信托财产与其自有财产分开管理,并负有向受益人公开业务,接受监督的义务;

财产返还义务

在信托关系终止或信托关系消灭时,受托人负有将全部财产返还受益人和委托人的义务。

三、信托受托人的权利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应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和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并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本合同约定权益以外的利益;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信托终止时以信托财产为限向信托受益人返还信托财产。随着现代商事信托的发展,受托人被赋予了极大的财产管理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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