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0:42:11 464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有什么规定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二、怎样处理留置和抵押的竞合

1、留置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应当优先于通过约定产生的抵押权。

2、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通常是因履行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仓储保管等合同而产生。在履行这些合同时,留置权人往往要提供一些材料和劳务服务,且其费用也往往都由留置权人预先支付。假如留置权人享有的留置权不能优先于抵押权,那么不仅不能实现其付出的劳动价值,而且有可能使其预付的费用也不能得到补偿,这就会迫使留置权人采取预先的措施保障自己的权利,例如,要求定做人预先支付价款,这样一来就会不合理地增加交易费用。

3、留置权人提供的材料和劳务,将使标的物的价值增值,这显然是有利于债务人;同时优先保护留置权,也可能是有利于抵押权人的。

4、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修理费、承揽费、运输费等,而该费用往往数额较小;拍卖、变卖留置物以后所获得的价款,在扣除了上述费用以后常常会有很大的剩余,抵押权人可以就这些剩余的价值受偿。

5、留置权人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抵押权人所承担的风险。在留置期间,留置物或者抵押物会发生毁损灭失以及被分割等危险,留置权人要承担所有的风险;而由于法律赋予抵押权以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人的风险则是有限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的情况及其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二、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1.抵押权人的权利:(1)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支配权。抵押权具有物权特征,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2)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变价和抵押物的孳息优先于后手抵押权人和普通债权人受偿。2.抵押权人的义务:抵押权人遵守抵押合同的义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应严守抵押合同的规定,不得损害抵押人的合法利益。三、抵押物
    2023-05-06
    115人看过
  • 民法典的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即: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第四百五十六条【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二、行
    2023-04-13
    441人看过
  • 房屋抵押的分类及其相关规定
    房屋抵押的类型主要包括房地产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屋期权抵押。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房抵押的人民币贷款,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住房、停车位、大型耐用消费品、汽车、住房装修等需求。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前面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包括哪些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2023-07-02
    204人看过
  • 顺位抵押协议怎么写?什么是抵押权顺位的让与?
    一、顺位抵押协议范本:顺位抵押协议书顺位(后位)抵押权人:抵押人:抵押人因需向顺位(后位)抵押权人提供坐落于(门牌)、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上述房地产已于年月日抵押给前位抵押权人,等级债权数额为XX万元。现抵押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物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及瑞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168号的规定,约定如下:一、本抵押权顺位(优先受偿权益)一直在前位抵押权之后。二、前位抵押权人申请注销抵押权登记,再次申请抵押权登记的,申请登记的债权数额少于或等于原登记的债权数额的部分,仍为前位抵押权,无需告知顺位(后位)抵押人或经其书面同意,前位抵押权人无需与抵押人协议约定抵押权顺位(优先受偿权益
    2023-03-19
    122人看过
  • 抵押权法定范围及其具体规定
    法定抵押权的规定如下: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2、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规定有什么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的相关规定有: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使其债权实现的权利。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
    2023-07-03
    285人看过
  • 抵押权的定义是什么及其特征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一)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二)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三)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
    2023-02-17
    449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的流押合同如何规定
    一、民法典抵押权的流押合同如何规定流押是指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偿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流押条款流质条款区别有哪些流押条款,即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流质条款,即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关于流押条款和流质条款的区别,本质上就是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不影响使用。而质权是以交付质押物的占有为前提,因而出质人交付质押物后,即失去使用该质押物的机会,而负有保管义务的质权人又不得使用。
    2023-06-19
    104人看过
  • 顺位抵押是什么意思?抵押权顺位的让与是什么意思?
    一、顺位抵押是什么意思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权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二、抵押权顺位的让与抵押权顺位的让与是发生在同一抵押物上的多个抵押权人之间的法律行为,顺位在先的抵押权人将其次序踞前的优先分配利益让与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而并非受偿次
    2023-03-22
    230人看过
  • 顺位抵押登记最新规定有什么
    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
    2023-04-16
    25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侵害时怎么处理
    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侵害时可以这样处理:1、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3、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一、抵押期间抵押人是否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则要遵循约定。抵押人在转让了抵押财产后,应当及时同时抵押权人。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已抵押的房产能不能转让已抵押的房产可以转让,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
    2023-03-23
    296人看过
  • 顺位抵押登记的法规有哪些?
    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2023-04-17
    293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抵押权的规定依据民法典吗?
    根据法律规定, 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包括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性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不得抵押,包括土地所有权:(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 法 典 中 哪 些 土 地 不 得 抵 押 ?在我国,抵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然而,并
    2023-09-19
    301人看过
  • 民法典对抵押权买卖有规定吗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抵押权买卖不破租赁吗如果租赁合同先于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实现后,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抵押权先于租赁合同成立,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时买卖击破租赁。因为,若抵押权先于租赁合同成立,而抵押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本身具有公示效力。承租人可以从抵押财产登记中查明租赁财产的物上负担情况,既然明知承租的财产有其他物权,就应当承担因实现抵押权带来的风险。否则,财产抵押后,抵押权的效力就变得不确定,从而失去设立的意义。所以,一方面,在设定财产抵押时,需要了解房屋是否有租赁合同存在,若有,需要求房
    2023-08-02
    488人看过
  • 顺位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记,顺位抵押规定是什么?
    一、顺位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记顺位抵押合同是需要登记的。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二、顺位抵押规定是什么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能
    2023-06-26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破产抵押的债权及其清偿顺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一、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
    • 什么是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及其作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抵押权的概念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二、抵押权的特征(一)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时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
    • 什么是抵押权的顺位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1
      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是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立数个抵押权,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
    • 抵押权顺位让与和抵押权顺位变更有什么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12
      抵押权顺位让与和抵押权顺位变更有 其一,出让人与受让人是同一抵押物上的抵押权人。抵押权顺位产生的前提乃是物之所有人因担保数项债权而在该物上设定多个抵押权。可见抵押权的次序源于同一抵押物而非同一抵押人。况且,同一抵押人可以在不同抵押物上设定多个抵押权,标的物不同的抵押权之间自然无顺位可言。因此,抵押权顺位的处分只能发生在同一抵押物的抵押权人之间。 其二,顺位的让与涉及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内部利益,须双方
    • 抵押权的顺位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1.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是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立数个抵押权,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就只能在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得到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抵押权的顺位直接影响抵押权人是否能得到充分的清偿。 2.先顺序的抵押权为登记在先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