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区别直接关系到最终的量刑结果,但是主犯和从犯都是犯罪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的认定,法律上有一定的说明和规定,主要是在犯罪中做一些辅助行为的人会被认定为从犯,量刑中的从犯会相对较轻,因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因其辅助作用而被定罪量刑,所以在定罪量刑时会根据其犯罪从轻处罚。
共同犯罪的中止该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但是犯罪结果一旦发生,无论其结果是由全体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
例: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
本案中,犯罪结果已经发生,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均应承担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例:甲为了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冲进了下水道。
本案中,甲自动中止了犯罪行为,成立犯罪中止,李某不成立犯罪中止,为犯罪未遂。
2、应当具备自愿性。全体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行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以后,对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进行劝说阻止,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接受了劝说,在能够继续进行犯罪的条件下,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可成立犯罪中止。
例:某甲因其邻居某丁曾揭发其犯罪行为,于是对某丁产生杀意,但考虑到自己不便行动,而找来某乙和某丙二人,商定由某甲出资一万元请乙、丙将某丁除掉。于是某乙和某丙携带凶器于某日夜晚跟踪某丁到郊区,在下毒手的时候,某丁苦苦哀求,并提出当场给乙、丙每个人一万元,以请二人放过自己。乙、丙二人在利益诱惑下,遂放弃杀人计划。
本案中,甲、乙、丙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其中乙丙二人为直接执行犯,对被害人某丁在能够实施杀害的情况下自动放弃属于中止,为财的动机并不影响犯罪中止的认定,为自愿放弃;甲实际上属于该共犯行为的组织者,乙、丙的自动放弃对甲而言显然不是其愿意看到的,是意志外的原因。同时,直接执行者乙、丙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已经进入实行阶段,因此,对甲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3、必须具备有效性。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且有效的防止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这个有效性必须具备两个因素:
(1)主观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人自动切断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共同故意的联系,并且将中止的意图以言行的方式告知其他的共同犯罪人。
(2)客观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效地切断自己的以前行为与共同犯罪整体行为的有机联系。
例:M与Q二人在堤边散步,偶遇往日同伙前往堤边准备抢劫作案,同伙邀其加入,M、Q先是答应,后同伙中有一人提出堤边只有一个作案对象,参加的人太多则分赃太少,M与Q遂自动提出不参与。其他同伙往前一段路抢劫作案后,重回原地,用摩托车载M与Q二人离开堤边,后M与Q也未参与分赃。
本案中,M与Q在预备阶段中止犯罪,并为同伙所接受,成立抢劫中止。
例:甲乙丙丁四人预谋到丙所在的单位行窃,丙带领三人进行了踩点,四人购置了作案工具,商量了具体方案,约定晚上九时在甲家集合。当晚丁在赶往甲家途中因车祸受伤,去了医院。甲、乙、丙三人集合后,丙突然想起当晚值班的是自己要好的同事,建议改天行动,但甲、乙不同意,丙愤然离去。当晚,甲、乙二人潜入丙所在的单位,盗取现金一万余元。
本案中,甲、乙成立盗窃罪,此点无可非议,丙、丁虽未直接参与盗窃,但其并未有效切断自己的以前行为与共同犯罪整体行为的有机联系,因此丙、丁亦成立盗窃罪,且为既遂。
因此,如果共同犯罪人自动、消极地停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能切断自己先前行为与共同犯罪的联系,就具有了有效性。如果共同犯罪人自动消极的停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能切断自己先前行为与共同犯罪的联系,就必须采取积极的行为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具有有效性,这样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共同犯罪从犯的认定:如何判断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444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中止犯罪的如何认定认定
486人看过
-
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和主犯是如何认定的?
266人看过
-
盗窃案件中的从犯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如何处罚
89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从属人员停止犯罪应当如何认定?
383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未遂的特征,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
267人看过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 更多>
-
共同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从犯,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的方法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啊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
-
如何从犯认定共同犯罪从犯量刑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7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
犯罪案件中的共同犯罪从犯应当如何认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一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
-
盗窃共同犯罪中怎样认定主犯和从犯,该如何规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6在盗窃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的,比如主要是由当事人实施了盗窃行为的,可以被认定成主犯,起辅助作用,比如在门口盯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认定成从犯。主犯和从犯的刑事处罚标准要结合盗窃罪的犯罪情节确定,但从犯可以从轻处罚的。
-
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的从犯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的从犯的类型包括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从犯包括以下两种人: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在犯罪集团或者其他共同犯罪活动中,受他人的指使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没有达到罪恶重大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这种人虽然也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但其地位从属于主犯,所起的作用属于次要的。具体表现为:在犯罪集团或其他共同犯罪中,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赞成、附和、服从,听从主犯的领导、指挥,没有参与有关犯罪的决策和谋划;在实施具体犯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