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认定后单位认为有争议,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1:00:30 375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但认定结论。另外,因为确认劳动人事关系发生争议影响工伤认定的,应当依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依法解决争议期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对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是否为工伤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对认为不是工伤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职工受到的伤害不是工伤,那么,用人单位的诉求就得不到法律支持。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负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最基本的原则;

(2)负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是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区域,用人单位有条件和便利收集职工负伤证据;

(3)用人单位有可能为逃避事故责任,而采取转移现场,撕毁、销毁相关文件材料等手段,使证据灭失。该条规定也不排斥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等工伤认定申请人也有收集证据,向工伤认定机构举证的权利。

如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职工受伤害不是工伤,用人单位的诉求是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的。现行北京工伤认定制度,以谁异议谁举证为原则。职工或职工亲属在区、县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有权提供证据证明工伤责任的,如拒不举证,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进行工伤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单位有误怎么办
    工伤认定单位有误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工伤认定程序是违反的,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是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
    2023-04-06
    92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单位辞退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1、如果治疗完毕,无伤残,被辞退是无其他工伤赔偿的。2、如果治疗还没有完毕在康复期,单位需要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的。3、如果有伤残,那么单位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二、辞退赔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单位在员工医疗期期间辞退员工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
    2023-04-05
    15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一、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形式应该怎样写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工伤认定申请表如何填写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登记号由受理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4、发生事故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初次确诊(鉴定)时间填写。5、工种(职业)一栏也就是用工形式,企业职工填写工种(或工作岗位)类别,事业单位
    2023-04-07
    38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30天内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的,依然建议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先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么做的原因在于,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仅为一年,如果时间把握不准确很可能错过时间,丧失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机会。而对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包含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签到记录等相关材料。在社会保险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会告知申请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该部门做出中止时限的通知书。工伤职工此时可以通过仲裁甚至诉讼来进一步确认劳动关系。在了解用人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后,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在拿到终审判决后,尽快申请工伤认定。该方案
    2023-04-28
    246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有争议应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等规定,负责监督执行政策的是名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的。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处理的,当事人对其认定结论不服时,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委托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进行认定,然后依据认定结论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伤残鉴定发生争议如何处理?职工被认定工伤后,因要求进行伤残登记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的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04-11
    171人看过
  • 单位不认定工伤 怎么办
    雇佣人身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劳务协议可以认定工伤吗劳务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合同关系,劳务人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按雇佣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023-03-07
    299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北京工伤认定后单位认为有争议应该如何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工伤认定部位争议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为什么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1
      工伤认定有争议可以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
    • 工伤认定单位有异议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9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31
      可以要求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