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持有和使用假人民币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构成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但误收后发现为伪造的货币仍继续持有或使用的,仍可构成本罪而按本罪论处。
非法持有和使用假人民币会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根据立案标准,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持有,是指控制、掌握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具体来说,它既可以是行为人把伪造的货币带在身上、藏在家中或其他地方,也可以是把伪造的货币委托他人保管,处于自己支配的范围之内。不管行为人持有伪造的货币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确实掌握、控制了一定数额的伪造的货币,即符合本罪的行为特征;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都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不知道而持有或使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但误收后发现为伪造的货币仍继续持有或使用的,仍可构成本罪而按本罪论处。
非 法 使 用 假 人 民 币 会 受 到 哪 些 刑 罚 ?
非法使用假人民币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使用假人民币的行为有以下几种刑罚:
1. 罚款:使用假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或者使用假人民币500元以上的,或者使用假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处5日以上5日以下罚款;
2. 没收假人民币:使用假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或者使用假人民币500元以上的,或者使用假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依法可以没收假人民币。
此外,如果非法使用假人民币数额较大,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例如《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持有假币罪】规定,持有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非法使用假人民币会受到罚款、没收假人民币的刑罚,甚至可能触犯其他罪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进行非法使用假人民币的行为。
结论:非法持有和使用假人民币会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根据立案标准,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进行非法使用假人民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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