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特性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8:31:41 420 人看过

(1)留置权具有法定性,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

(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

(3)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的发生以与其标的物有牵连性的债权存在为前提。

房屋租赁留置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包括: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船舶留置权有哪些特殊性
    船舶留置权有这些特殊性:1、法定性。船舶留置权是法定的船舶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签订设定该担保物权的协议。2、标的的特定性。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依修船或者造船合同而占有的债务人的船舶,不包括海事债务人的其他财产。3、占有的先决性。占有当事船舶是享有和行使船舶留置权的先决条件。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4、优先性。船舶留置权的优先性体现为:狭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优先权之后、船舶抵押权之前;广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抵押权之后,一般海事债权之前。一、担保物权分几种权利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就该资产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
    2023-06-22
    467人看过
  •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如下:(一)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二)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三)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一、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的区别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二、留置权人有哪些权利留置权人的权利如下:
    2023-02-28
    348人看过
  • 留置权的产生要件包括哪些?
    1、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为债务人的动产依现行我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占有的应为债务人的财产。这里的“债务人的财产”应理解为债务人基于合同约定交付债权人占有的财产,并非专指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尽管为第三人所有的财产,但只要为合法的占有人交付债权人,由债权人善意取得占有的,就可以成立留置权。例如,甲将自行车交由乙保管,乙将该车送丙修理,在丙未受领修理费时,丙可留置该自行车。《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为债务人的动产,因此,我国民法典上规定的留置物也是仅以动产为限。债权人占有债务的财产非为动产的,不能成立留置权。2、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务间有牵连债权人的债权与其占有的物之间有关联时,才可成立留置权。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已届清偿期,是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已到。债务人的
    2023-06-20
    445人看过
  • 留置权的产生要件包括哪些
    (一)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为债务人的动产依现行我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占有的应为债务人的财产。这里的“债务人的财产”应理解为债务人基于合同约定交付债权人占有的财产,并非专指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尽管为第三人所有的财产,但只要为合法的占有人交付债权人,由债权人善意取得占有的,就可以成立留置权。例如,甲将自行车交由乙保管,乙将该车送丙修理,在丙未受领修理费时,丙可留置该自行车。《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为债务人的动产,因此,我国民法典上规定的留置物也是仅以动产为限。债权人占有债务的财产非为动产的,不能成立留置权。(二)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务间有牵连债权人的债权与其占有的物之间有关联时,才可成立留置权。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三)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已届清偿期,是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已到。债
    2023-02-20
    251人看过
  •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一、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如下:(一)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二)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三)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二、留置权与质权谁优先质权与留置权优先级别如下:(一)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二)同一财产上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三)同一财产上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总的来说,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三、留置权的效力如何(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财产为可
    2023-05-03
    191人看过
  •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包括哪些合同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债权人依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本要件。这一要件可以从三方面分析:第一,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第二,留置权的客体为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所占有的财产必须为债务人的财产,不是为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不能留置。第三,留置权的财产必须是动产。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有权留置该动产。如建筑工程合同,就其实质看,也是一种加工承揽合同,但承揽人对
    2023-04-30
    32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权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0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 留置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3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 留置权的法定权利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6
      1、占有权 留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 2、收取权 留置权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 3、使用权 留置权因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而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原
    • 留置权的性质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27
      (1)留置权具有法定性,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 (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 (3)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的发生以与其标的物有牵连性的债权存在为前提。
    • 留置权人的法律权利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9
      1、占有权 留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的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 2、收取权 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