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承揽合同逾期利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9:12:40 324 人看过

对于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的问题,要看承揽合同是否有约定利息,有约定的,可以主张,没有约定,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支付利息的主张。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找司法救助。

一、借条上没约定利息是否还要支付利息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不需要支付利息。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钱的,视为无利息。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欠款利息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欠款利息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1、没有约定利息的,无权主张利息。但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或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而在债权人主张的合理还款期限内还没有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4、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这部分利息,受法律保护。5、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本金。6、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三、定作人应什么时候支付报酬

定作人应当按照承揽合同的约定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人有义务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承揽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有义务为此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主要义务。

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

1、当事人对于支付报酬的期限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承揽人支付报酬;

2、当事人对于报酬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则确定,即当事人对于报酬支付期限可以补充协议,达成补充协议的,定作人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向承揽人支付报酬;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3、对于支付报酬的期限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然无法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欠款是否需要支付利息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拖欠报酬不支付的,要不要支付利息要看承揽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不能主张利息,但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一、承揽人要承担的违约责任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
    2023-02-27
    215人看过
  • 拖欠承揽合同款可以主张利息吗
    合同中约定了利息的可以主张。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一、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
    2023-03-14
    400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定做人违约后果
    一、加工承揽合同定做人违约后果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怎么办可以通过起诉解决,按违约程度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三、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最大的不
    2023-06-15
    281人看过
  • 安装合同是承揽合同吗,如何认定承揽合同
    一、安装合同是承揽合同吗安装合同是不是承揽合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设备安装而签订的,属于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如何认定承揽合同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人应当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这是他的主要义务。而定作人订立合同的主要目的,也是要取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承揽合同要完成一定工作,为完成这一工作,承揽人就必须提供一定的劳务,故而也属提供劳务的合同。但是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并非仅仅是为了获得承揽人提供劳务的过程,而是为了获得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订立的承揽合同,一般是定作人基于对承揽人的能力、条件等的信任
    2023-04-18
    491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可否违约金与利息并用
    一、承揽合同中可否违约金与利息并用违约责任是,违约责任和利息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两者并不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
    2023-04-18
    205人看过
  • 承揽合同定做款是否包括安装款
    一、承揽合同定做款是否包括安装款不包括。加工承揽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主体资格审查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的能力。(2)合同标的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应注意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时还应注意承揽的标的物是否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3)有关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要注意原材的质量和数量。(4)有关定作物的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5)交货方式加工后的成品,一般有两种交货方式,一是由定作方在承揽方仓库提货,二是由承揽方送货到双方指定的地点。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责任上有很大的区别。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6)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有标准的按照标准,没有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要求
    2023-05-03
    43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民法条文中的承揽合同的利息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4
      可以主张。《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根据上述法条,承揽合同的酬劳可以后期达成补偿协议,承揽人针对自己的损
    • 承揽人是否承揽合同中的权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5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定作人协助的权利。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2.收取报酬的权利。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3.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3
      对于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的问题,要看承揽合同是否有约定利息,有约定的,可以主张,没有约定,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支付利息的主张。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找司法救助。
    • 2022年什么叫做承揽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4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 怎么样做作物承揽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9
      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 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 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