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总则是有什么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9:20:22 461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或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六条工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其处理。

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订立前,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及其他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居民身份、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拟定。提倡使用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需要时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劳动合同的外文文本和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作担保,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收取培训费、工装费等其他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卫生
    2023-06-14
    252人看过
  • 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有什么?
    一、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是什么?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七)劳动纪律;(八)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二、《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第十五条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者其他财物,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劳动者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劳动者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反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
    2023-06-19
    498人看过
  •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正式解释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正式解释2016年1月27日,省长李斌签署省政府令第263号,公布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以下简称《特别条例》),《特别规定》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对《特别规定》的解释:为什么要制定《特别规定》?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A:根据女性的生理特点和生殖功能,给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仅是保障女职工健康和下一代身心健康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1990年,省政府颁布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政府规定的实施,对于解决女职工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调动女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然而,经过25年的快速发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需求和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家层面的女工劳动保护法律制度不断调整,需要制定新的法规来代替实施办法通过制定新的法规,解决统一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制度的问题《实施办法
    2023-05-07
    389人看过
  • 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
    经1999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年10月15日第一条为了加强现代文明城市建设,规范城市建设监察工作,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监察,是指县(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监察主管部门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第四条县(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监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监察工作,其所属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第五条县(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监察工作的领导,保障和监督建设监察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建设监察职责。第六条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
    2023-06-10
    445人看过
  • 《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1997年4月1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或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以下简称授权组织)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上级行政执法部门或授权组织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或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第四条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第五条行政执法活动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一)听取和审议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二)检查行政执法情况;(三)评议行政执法工作;(四)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五)接受行政
    2023-06-06
    226人看过
  • 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文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一号《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已经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1月2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11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经营者,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从其规定。第五条各
    2023-06-12
    285人看过
  • 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未成年人是指居信和进入本省境内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三条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村)秘委员会、学校、家庭和每个成年公民都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和义务。未成年人有自我保护的权利。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规划并采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学联、少先队及其他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二章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五条省、市(行署)、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第六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人民政府及教育、文化、工商、劳动、公安、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财政、民政等有关部
    2023-05-03
    403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安徽省管理条例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安徽省管理条例是什么?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征收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局划定。第三条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土地使用税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缴纳。第四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纳税人据实申报并经税务机关核实的土地面积为准。第五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额如下:(一)大城市五角至十元;(二)中等城市四角至八元;(三)小城市三角至六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二角至四元。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
    2023-04-13
    333人看过
  • 安徽省新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活动。第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第四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使更多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地方财力和办案量合理安排经费。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由乡(
    2023-06-14
    49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法律原则条例
    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主旨。这里的平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其含义主要包括:第一,劳动者只要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就享有与他人一样平等的就业机会。这种机会平等,不要求也不能要求当事人通过劳动合同最终取得的结果也是平等的,但是,劳动合同法可以依托劳动法的劳动基准规范,对差距过大的合同结果予以矫正,这也是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差别之一。强调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能够促进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能够促使雇主实现资本增殖,不断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和劳动生产条件。第二,劳动者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和非法辞退,并不得降低劳动报酬的其他福利待遇。第三,平等性原则不仅仅表现在缔约阶段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阶段,双方的法律地位
    2023-04-29
    136人看过
  • 【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总则
    (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第四条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第五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努力发展
    2023-06-07
    211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制。1
    2023-05-22
    482人看过
  • 安徽省乡镇治安联防队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乡镇治安联防队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的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维护社会治安组织。乡镇治安联防队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县级公安部门和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管理使用和业务指导。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指使或调动治安联防队从事维护社会治安以外的工作。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人口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经济状况,确定治安联防队的设置及治安联防队员的人数。不需要设置的,可以不设,需要设置的,最少3人,辖区人口多、区域面积大的最多不得超过10人。第四条治安联防队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劣迹;(二)法制观念强,热爱治安联防工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三)身体健康;(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
    2023-04-24
    412人看过
  • 安徽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省境内的国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暂行规定》和本细则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三条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按《暂行规定》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录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名单通知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第四条企业和被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必须按照《暂行规定》第八条所列内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办理公证手续。劳动合同期满后,如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企业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二十年,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女工年满四十周岁、男工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劳动合同制工人,除按《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本人不愿再续订劳动合同者外,应优先
    2023-06-10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总则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予以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 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条例总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1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外使用未登记、未悬挂号牌的拖拉机,以及使用未经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通知当事人补办手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未经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悬挂号牌、未放
    • 山东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则共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2
      1、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前款所称的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
    •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50条总则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XX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组织建设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确定运营单位及其相应责任,落实运营经费。XX应当加强对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并将运营单位的责任区域和位置、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
    • 河北省交通安全条例总则17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20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符合下列条件:(一)需要划定水域的,有必要的理由;(二)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三)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