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表现在几个方面?
人民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人民法院裁决仲裁裁决的效力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决是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权的一个重要体现。仲裁协议是仲裁的依据,其有效或无效直接关系着仲裁能否进行的问题。《仲裁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2.撤销仲裁裁决
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第5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使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裁决得到纠正,赋予人民法院对终局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3.否定仲裁裁决的效力,裁定不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裁决,依据被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司法审查,是司法监督的重要措施。在申请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有权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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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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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裁决效力表现在哪里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3仲裁调解书可以使仲裁程序终结,裁决书一经下达,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对同一个仲裁请求,当事人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仲裁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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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的有效性体现在什么地方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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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与民事判决的区别是什么与民事裁定的区别表现在哪几个方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一、1、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2、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二、民事裁定与民事判决的区别有四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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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服仲裁裁决, 法院可以在仲裁裁决中直接暂停执行申请仲裁裁决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5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进行执行程序。《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最后视裁决是否被撤销,再决定恢复执行还是终结执行。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一方申请撤销裁决,是中止执行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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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仲裁委员会如何监督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7仲裁委员会作为一常设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除具有仲裁一般的诸多优点外,还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具体表现在: 1、案件的监督性。仲裁委员会实行裁决书稿核阅制度,监督并管理仲裁程序,确保裁决公正; 2、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调解解决,如调解失败,仲裁庭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裁决。其核心是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