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司对于职工突发疾病的赔偿方式以及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如果职工突发疾病且公司尚未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那么公司应支付相应的赔偿;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则可选择由医保统筹基金或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具体比例和最高限额另有规定。此外,文章还介绍了职工上班期间若出现某些情形,可视为工伤,并介绍了工伤赔偿的相关项目。
公司的职工如果突发疾病,且公司尚未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那么该公司应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的部分医疗费用,向职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赔偿职工的两种方式:职工突发疾病,需要由医保统筹基金赔偿住院期间80%的费用,剩余的费用由劳动者自行承担;退休人员突发疾病住院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5%的费用,其他的费用由退休者自行承担。
3、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助。
上班期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费用。
突发疾病无法认定工伤的,要分情况进行赔偿,劳动者生病住院的,要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0%的赔偿;认定工伤属于行政活动,劳动者提交申请书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在十五天内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可以给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工伤的等级。
工伤赔偿有如下几项赔偿: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突发疾病如何认定工伤?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同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职工突发疾病,需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而工伤认定流程则包括:单位或个人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审核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确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发放《工伤保险证》。
如果公司的职工突发疾病且公司尚未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那么该公司应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的部分医疗费用,向职工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职工或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此外,上班期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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