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扣留员工的档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4:02:41 55 人看过

一、什么是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扣留员工的档案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后,以种种理由扣留职工档案的现象较普遍。应该说,许多用人单位也有自身的苦衷,有的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被辞退或者开除的,但员工本人不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只好把档案扣着;有的员工在离开时不退住房、不交纳违约金;有的员工和单位签订了在职培训协议,但提前离职,却不愿意向单位退培训费等。有的单位想约束员工,就把档案扣留着。只有员工缴纳了违约金,单位才把档案关系转走。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用人单位以双方争议未解决为由扣押个人档案的做法是错误的。用人单位通过扣留档案的手段来制裁职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企业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已离职的员工的档案。

三、用人单位扣留档案怎么办

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十八条关于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扣留职工档案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原劳动部l993年9月23日颁布和实施的[1993]244号文件)第五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具体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规定,在辞职中和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原单位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是属于辞职纠纷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至于职工因辞退、辞职等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员工正常离开单位扣留档案15年
    事件耿先生于1993年进入某商务公司工作,1993年12月他通过商调到一家置业公司工作,并在该公司工作至1994年6月。然而耿先生的档案材料却仍留在原商务公司,造成很大不便。去年9月,耿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商务公司与他恢复自1994年1月起的劳动关系,并按每月600元支付1994年11月至2008年7月失业期间的工资。仲裁委员会以超过申诉期限为由未予受理。耿先生不服,诉至法院。耿先生诉称,由于被告公司扣留了自己的档案材料,致使自己无法继续在置业公司工作,也无法申领劳动手册。自己几乎每年都向原单位主张转移档案材料,均未得到回复。现既然自己的档案在商务公司,那么要求法院判令恢复与商务公司的劳动关系。商务公司则认为,当时耿先生商调到置业公司时,公司方面已为他出具了调动证明,并没有影响他的就业,且耿先生未告知档案转出的具体地址,因此造成档案无法转移的责任在耿先生。耿先生自商调出公
    2023-06-05
    59人看过
  •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劳动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档案?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移相关档案、社保等行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事关劳动者再就业及相关社会福利。扣押档案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学法、懂法,遵守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不要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
    2023-06-22
    69人看过
  •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在员工离职时扣留其服装押金?
    不合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关系和一般民事关系不同。民事协议的当事人一般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租赁合同的现金扣押金合法吗?租赁合同,违约时扣押金合法。押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所以当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对方可以主张用押金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23-07-03
    257人看过
  • 员工的跳槽单位是否有权扣留文件
    员工的跳槽部门是否有权保留文件?公司无权扣留员工档案。根据中国法律,无论工人如何离开雇主,雇主都应及时转出其个人档案。用人单位以双方争议未解决为由扣留个人档案的做法是错误的双方实际解除劳动合同后原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持有员工档案,但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传递。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辞退、解聘的,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档案移交到新工作单位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或者户口所在地。第19条规定,档案可以通过秘密运输或专人传送。不得自行邮寄或携带;调出的档案必须按照《企业员工档案移交通知》统一规定的项目进行登记,并密封包装;调出的物资不得扣留或分批调出;收货单位核对档案无误后,在收据上签字盖章,并立即退回收据。调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收到回执的,应当及时查询,防止损失。《关于固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还明确,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档案
    2023-05-07
    176人看过
  • 用人单位辞职后还要扣员工档案吗?
    在员工辞职后,用人单位是无权扣留离职员工的档案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应当保存二年备查。一、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是否生效员工拒绝签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也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劳动合同解除后保存期限是多少年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至少保存文本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2023-04-04
    295人看过
  • 企业员工已离职单位无权扣档案
    摆事实:季某于1992年进某移动通讯公司工作,于1997年订立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岗位、工资、合同解除条件、违约金赔偿等均有明确约定。2004年,季某向该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当日下午季某离开该公司。从此,双方劳动关系已实际解除,但未办理有关季摆事实:季某于1992年进某移动通讯公司工作,于1997年订立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岗位、工资、合同解除条件、违约金赔偿等均有明确约定。2004年,季某向该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当日下午季某离开该公司。从此,双方劳动关系已实际解除,但未办理有关季某档案的转移手续。后季某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不成,遂于2005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裁决该公司为季某办妥人事档案转移工作等。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支持该公司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该公司称,季某在合同期内辞职,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辞职后又不按合同约定交纳
    2023-06-09
    275人看过
  • 单位扣留职工档案终审败诉
    江老师与某学院附中的聘用合同解除后,学校扣留了其档案,为此,江老师将学校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学校败诉,其依据是按人事部有关规定,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无聘用关系职工的人事档案。江老师于1997年9月调入某学院附中工作任教师。双方于2003年7月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和岗位协议,2004年7月又续签一年,期限自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2004下半学年度结束前,江老师填写了2005—2006学年度教职工岗位竞聘意向表。2005年6月初,江老师又向学校提出申请,表示不再续签聘用合同。2005年6月底,某学院附中召开教职工竞聘大会,江老师未参加,更未在会上作竞聘发言。后江老师也未与学校签订新的聘用合同和岗位协议。2005年9月起,江老师进入其他学校工作;某学院附中自此不再向江老师发
    2023-06-05
    227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扣押员工档案法院怎么判决呢
    离职后,没有立刻办理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几年后要求原工作单位给自己转移这些手续时,原工作单位却拒绝办理,无奈之下张某与原工作单位“对薄公堂”。经审理,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判决张某的原工作单位为张某办理相关转移手续,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出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某2006年6月到某公司工作,2013年2月合同到期,到期后张某继续工作到6月份后离职。今年2月,张某要求公司给自己办理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公司却不予办理,称当时张某是非正常离职,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今年5月,张某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认为,张某的申请超过了法定申诉时效,不予受理。张某对裁决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张某的原工作单位辩称,张某属于非正常离职,离职后将近三年内没有要求公司为其办理个人档案、各项保险的转移手续,公司不存在不给张某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张某自2013年6月至2016年
    2023-06-12
    142人看过
  • 学校有权利扣留档案吗
    学校无权扣留学生档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回。毕业证书是证明学生已按国家要求完成学业,并经过考试考核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准予毕业的证明文件,校方无权扣押学生的毕业证书。学生因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学校可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行归还义务、赔偿损失等。如学校仍扣押毕业证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一、学校罚款合法吗?不合法。学校老师收罚款和罚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滥用职权的范畴。1、从法律上讲,学校是事业单位不是执法机关,国家没有赋予学校可以罚款的权利。2、罚金是相关法律规定的,对犯罪者的经济处罚,只有法院才有资格行使这一司法处罚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无权行使,否则就是违法。学校违纪要罚款本身就已经违法了
    2023-06-22
    95人看过
  • 档案能被用人单位压扣吗
    用人单位不能压扣个人档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离职那天要不要上班离职当天可以不上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日期的当天可以不上班,但必须与用人单位之间做好交接手续。二、劳动合同解除工资何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三、被辞退是否需要处理离职手续被公司辞退,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2023-06-26
    329人看过
  • 员工跳槽后单位应该扣档案吗
    员工跳槽用人单位无权扣档案,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跳槽与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2003年4月1日,王某大学毕业后被某科技公司聘用,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王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员工保密协议》。协议称:员工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的义务,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如违反该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违约使用该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后来,王某应聘到另一家公司工作,并将其在某科技公司掌握的工艺技术运用在产品制作过程中。某科技公司以王某违约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三万元,王某予以拒绝,双方遂发生争议。本
    2023-07-21
    206人看过
  • 招聘单位是否有权调档案?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离职后,因社会保险或档案关系等移转手续办理与原单位产生争议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调档案吗劳动者与普通民营企业签劳动合同不一定要调档案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
    2023-07-06
    271人看过
  • 辞职时,单位有权扣压人事档案吗?
    王某是外地来上海的大学生,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王某在5年合同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1万元违约金。一年后,王某想跳槽离开单位,主动找到单位,要求交1万元违约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领导此时却认为,交1万元让他走,太便宜他了,于是提出交5万元才能走。王某认为单位的要求没有道理,且自己根本也拿不出5万元。但是,单位最终作出决定:王某可以先走,但其个人档案要由单位暂时扣留,待王某交清5万元后,单位才能放走其档案,同时还威胁到,若在王某走后两年内,不交清5万元,单位就会毁掉其个人档案。据笔者了解,目前,有王某这样遭遇的外地大学毕业生大有人在,他们经常会为这种事情感到十分烦恼,到处咨询也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为解决他们的困惑,在此将国家对档案的有关规定做一简要的阐述。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
    2023-06-09
    417人看过
  • 实习单位可以扣留我的档案吗?
    王先生于2008年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当年3月学校将档案发到了长沙某设计院实习。期间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间也没有工资。当时他的档案也被发到了该单位,单位与他签订了一份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实习一段时间后,王先生发现该设计院的业务内容与他的专业不符,便产生了离职的想法。当年9月初,他正式办理了离职手续。当时王先生想把档案一起带走,但该单位称档案是机密文件,不能由个人带走。2008年9月16日,王先生被深圳一公司聘用。今年11月份,他再次来到这家设计院要求把档案还给自己。但该单位人事部负责人以王先生违反了当初签订的协议为由拒绝了他,并称必须交纳违约金才能寄档案。记者与该设计院相关负责人联系。对方称:单位不存在扣留档案的问题,可能是对方没有办相关离职手续或有违约的行为。针对王先生的这一情况,可能当初是他想分配到本单位,实习后觉得不满意又离职了,这就违反了之前签订的协议。律
    2023-06-10
    9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员工提前,单位扣留档案如何维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1
      员工提前申请辞职,而且按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但单位扣留档案的,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
    • 扣员工工资单位是否有权扣用人单位的工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4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 公司扣押员工档案该单位有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1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条例》中规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给其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同时,转移档案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达,不得邮寄或自带。(二)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移通知书》进行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4)接收单位收到档
    • 员工跳槽单位是否有权扣档案,应该如何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0
      法律分析 员工跳槽用人单位无权扣档案,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有权扣留人事档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提交书面通知后,劳动合同在30天后自行解除,公司应当与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