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返还被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的赔偿请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1:54:27 271 人看过

[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

第九条请求返还被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的赔偿请求,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有无违法侵犯财产权情形,依法进行确认:

(一)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复查纠正决定书及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对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作出返还当事人决定的,或者具有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等措施认定为违法的法律文书的,以确认论;

(二)没有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查封、扣押、冻结、追缴当事人财产的,予以确认;

(三)有证据证明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为当事人个人合法财产的,予以确认;

(四)有证据证明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的,不予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院查封、扣押、变实、冻结,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有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此措施适用于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形财产的执行。查封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贴上人民法院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使用、转移或处分。扣押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送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场所或就地保存,禁止任何人使用、处分或转移。查封、扣押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其目的是促使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交有关单位拍卖、变卖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商店等部门代为出卖或收购,以所得现金偿还权利人。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已查封、扣押的财产,用公开的方式,让买受人用竞争的方法出价,确定买卖关系,将所得现金偿还权利人。
    2023-08-04
    78人看过
  • 冻结财产罪:查封扣押行为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判刑为:行为人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既遂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此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
    2023-07-15
    239人看过
  • 人民法院是否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执行措施。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加贴人民法院的封条,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执行人拒绝保管或者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如果被查封财产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扣押也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运到另外场所,予以扣留,避免被执行人对该财产占有、使用和处分。被扣押的财产可以由人民法院保管,也可以由有关单位和个人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冻结是人民法院通知银行、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保证被执行人不能提取或者转移、处分其存款的一种执行措施。拍卖、变卖是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出卖。拍卖、变卖往往在查封、扣押的基础上进行。即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
    2023-06-06
    134人看过
  • 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要注意什么
    一、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要注意什么1、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要注意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二、法院查封房产流程有哪些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
    2023-06-16
    193人看过
  •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应当如下进行国家赔偿处理: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第二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第二十八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
    2023-05-01
    43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023-06-13
    272人看过
  • 被执行人财产被第三人占有,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2023-06-06
    482人看过
  • 检察院响应被害人的抗诉请求
    被害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程序为:1、被害人决定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状以及其他案件材料;2、检察院收到被害人的申诉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无论是否受理都要送达告知书给被害人;3、受理的,应转给下级检察院审查,或者交个本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如何申请检察院抗诉?(一)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3、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二)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
    2023-07-01
    35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请求审查什么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第二百五十九条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可以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并制作笔录附卷。询问时,应当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逮捕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主要是针对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这是一种暂时性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措施。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
    2023-06-11
    493人看过
  • ______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令(刑事案件用)
    ()刑字第号本院根据……(写明适用的法律依据)的规定,特派……(写明执行人员的职务、姓名)等,对……(写明被查封或扣押财产或冻结存款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在……(写明应予查封或者扣押、冻结的财产所在地及其名称、数量等),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冻结)。此令。院长: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说明: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财产时使用。二、命令的标题,如果是单独查封财产的,写“查封令”;单独扣押财产的,写“扣押令”;单独冻结的,写“冻结令”。三、本命令应当由执行人员当场宣布;执行情况另行制作笔录。
    2023-06-11
    24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判刑为:行为人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既遂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此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一、被执行人如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会被追究刑事责任: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2、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二、我国有单处罚金的犯罪吗有单处罚金的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含的相关
    2023-03-07
    212人看过
  • 刑事案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侦查机关、监察机关,根据侦查、调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因此,查封涉及房产等不动产;扣押涉及车辆现金等动产;冻结涉及银行存款、基金、股票等财产。有的财产比如生鲜、汽车等,如果被扣押了,刑事案件持续比较长,如果长期搁置,肯定会大幅度贬值,那么该如何处置呢?涉黑案件财产部分的意见有相应的规定:对易损毁、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易贬值的汽车,船艇等物品,或者市场价格波动大的债券、股票、基金等财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经过相关手续可以依法出售,变现或者先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扣押冻结的机关保管。这一处理方式应可适用于所有的案件。有人可能会提出,这里说到犯罪嫌疑人的财物文件
    2023-02-19
    73人看过
  • 国家赔偿哪些违法追缴财产、扣押、查封、等的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国家负赔偿责任。一、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了非法定对象的财产。即本应对甲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措施错误地对乙行使。二、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不是法定范围内的财产。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与案件无关的财产、缴追了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等。三、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时没有按法定的程序、方式,致使被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物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破损等。四、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后处理违法,如被挪用、私分、侵占等。
    2023-06-06
    144人看过
  • 详述查封扣押和查封冻结的区别
    扣押是行政机关强制扣押当事人财产,限制其占有和处分的措施;查封是对财产所有人的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贴上封条,不允许任何机关和个人使用和处分,以防止转移隐匿或毁损丢失,以待进一步查处的措施。其区别是:查封一般是对不可移动的财物就地封存;而扣押是将可移动的财产转移他处置于行政机关的控制下。扣押,可由执行机关保存也可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保存。冻结,即无形的财产权益采取的禁止转移、使用和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如被执行人的存款、资产、债权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时执行财产的认定只依据表面证据而不作实质性审查:动产基于占有的状态;不动产和其他应当登记的财产以登记的状况来判断,而不考虑这项财产是不是被执行人的。先查封之后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案外人的,再以案外人异议程序处理。但不能认为法院查封是错的,法院是依据占有的状态查封、扣押和冻结的。当然也有例外,如果房屋没作登记,可以灵活地根据相关证据如谁给
    2023-07-06
    2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冻结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文件,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扣押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检察院冻结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第一百
    • 向人民法院请求返还部分被冻结的工资的申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被申请单位:XX法院,申请内容:关于解冻XX工资的申请主要理由或根据是什么此致XX法院申请人:XXX年月日
    • 哪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的行为应予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国家负赔偿责任。 一、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了非法定对象的财产。即本应对甲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措施错误地对乙行使。 二、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不是法定范围内的财产。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与案件无关的财产、缴追了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等。 三、查封、扣押、冻结、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价值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般你欠了钱,人家保全你的财产,是看你欠人家多少钱比如是一百万,人家会扣押,冻结你的银行账户,车辆!找第三方评估机构来确定能值多少钱
    • 检察院不起诉是否必须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0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三款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二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