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未确权的影响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02:00:18 497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没有明确宅基地所有权的情况下,村集体如何处理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通常情况下,村集体会收回这些土地。但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村集体可以重新分配宅基地,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有偿转让、收回并重新分配、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以及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明确的宅基地所有权,村集体会收回这些土地。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土地,其用途是为了村民建造房屋居住。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村集体可以重新分配宅基地,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有偿转让。尽管这些宅基地没有确权,但房屋仍归原使用者所有,宅基地转让方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没有确权的宅基地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然而,在一些地方,由于历史原因或者政府行为等原因,农民并没有取得确权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能会带来一些影响。

因为没有确权的宅基地,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果宅基地被侵犯或者流转,农民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同时,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并没有权利进行买卖或者出租,这也会给农民带来一定的麻烦。

因为没有确权的宅基地,土地使用和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或者开发商可能会利用这些宅基地进行建设,这可能会导致周边农民的权益受到侵犯。同时,由于这些宅基地没有明确的规划和管理,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

因此,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我们应该及时进行处理,明确土地权属,维护农民的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政府应该加大对宅基地管理的力度,规范土地使用和转让行为,同时鼓励农民依法取得确权的宅基地,推动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土地,其用途是为了村民建造房屋居住。如果没有明确的宅基地所有权,村集体会收回这些土地。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村集体可以重新分配宅基地。同时,应该及时处理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明确土地权属,维护农民的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宅基地转让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证未确权的宅基地问题
    宅基地无法办理确权证书将会更房屋带来很多未知的风险,所以拥有宅基地的农民一定要确认自己的宅基地是否可以办理确权证书。下列几种情况未确权的宅基地将无法确权:1.宅基地权属不清。这主要说一块地有好几个主人,比如两三个兄弟共同拥有一个宅基地的情况,这就很难区分,也无法确定到底属于谁,确权证的名字写谁的,容易引起纠纷。2.一户的第二块宅基地是无法进行确权的。因为保持着一户一宅的原则,切实保证公平公正,不能够滥用别人宅基地,让别人没有得到政策的普惠,影响到整个地区确权工作的进行。3.除了上述的两个外,那些宅基地获得批准后闲置了两年以上的,以及地上的房屋是违建情况,不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宅基地,也无法顺利进行确权。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
    2023-07-20
    5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否影响城市房产市场
    没有。对于有农村户口的农民来说,他们既能在城市里买房,也能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房,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而在宅基地中一宅一户的规定,它限制的是宅基地的买卖,并没有限制城里商品房的买卖,所以这种情况,是不会影响到农村的宅基地的。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
    2023-07-03
    277人看过
  • 确权宅基地是什么意思
    一、确权宅基地是什么意思确权宅基地的意思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二、确权后的宅基地发生纠纷怎么处理确权后的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三、
    2023-05-22
    431人看过
  •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
    2023-03-04
    110人看过
  • 户主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有什么影响
    户主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下列影响,也就是享有以下权利:1、建造房屋、添加附属设施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添加附属设施,比如厕所、猪舍、工棚等。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还有权在使用权范围内的宅基地上种植树木、花草等。2、相邻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不动产上享有的权利,它在房屋建成后附属于房屋所有权,当然适用不动产相邻关系的规定。而且,相邻权随着宅基地使用权的发生而发生,并随着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行使相邻权,保障权利的充分行使。当自己的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相邻关系的另一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3、无偿且永久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保障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权利,国家出于形势政策的考虑,规定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偿使用的制度,没有时
    2023-03-20
    288人看过
  • 户口迁出是否会影响宅基地的权益?
    户口迁出不视为放弃宅基地,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说明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宅基地使用权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户口迁出能享受安置吗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人以产权置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应安置人员是房屋被征收拆迁时,需要得到安置的人员,他们并不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共有人身份确定的,而是根据户籍确定的。能否享受拆迁待遇不能仅以户口的进出为判断标准,还应综合权利人与集体组织的生存依赖程度、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人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关系等因素来判断。当事人户口迁出原籍后,就不再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在该村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损“坏后,应由原集体无”偿“收回。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原籍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023-07-07
    85人看过
  • 宅基地不登记会有什么影响
    宅基地漏登记的不久之后就会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宅基地怎么登记宅基地的登记应当由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023-07-10
    7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在城市买房有影响吗
    没有。对于有农村户口的农民来说,他们既能在城市里买房,也能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房,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而在宅基地中一宅一户的规定,它限制的是宅基地的买卖,并没有限制城里商品房的买卖,所以这种情况,是不会影响到农村的宅基地的。一、拆迁拆房新政策哪些房屋将被拆除回收?1、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有些人不是农业户口,但在农村有房子,这些人的房子占用了很多土地资源,但是大多时间并无人居祝这种现象也属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在土地确权以后,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这种房子将被列入拆除对象,土地也将被收回。但是各地的执行力度不一样,具体要看当地政策来。2、违反一户一宅房屋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制,但是有些居民却有两处住宅,或者两处以上住宅。如果违规修建房屋、一户多宅,而又不愿意为多出的宅基地缴纳一定的税费,那这多出来的房屋就属于违建房,将会被国家收回处理。3、宅基地大小超过标准面积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一户一宅、一宅的宅基
    2023-03-23
    346人看过
  • 未确权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
    一、未确权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未确权宅基地拆迁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属于违法建筑,是不需要补偿的;如果是因为历史原因,不是农民个人原因,导致房屋没宅基地证,这种情况下房屋拆迁是需要进行补偿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拆迁补偿
    2023-10-29
    240人看过
  • 宅基地拆迁对女儿的未来规划影响
    宅基地拆迁女儿对于土地征收价值补偿是有份的。在我国的拆迁的过程中,如果是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而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户主所有,子女是没份的。宅基地确权与拆迁一样吗宅基地确权和拆迁不是一回事。宅基地确权是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的一项工作内容,主要目的是明确农户宅基地的面积及权属,切实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宅基地没有确权的,在征地拆迁中有可能得不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修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上一级人
    2023-07-04
    222人看过
  • 呼市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对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影响
    一、呼市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方案》强调,我区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省区,从2016年起,我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进,2018年底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方案》要求,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登记制度,确认农牧户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信息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用,方
    2023-03-20
    453人看过
  • 退出农民宅基地的影响
    农村土地制度
    进城落户的村民可以自愿将宅基地进行有偿退出,地方政府不能强迫或强制。一、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政策将会尊重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的意愿;同时相关会议也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会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民进城落户之后依然能够享受到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土地有偿退出、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流转等等都必须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之上执行,村干部不能够自行决定,更不强制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怎样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新政策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的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4、建
    2023-06-24
    249人看过
  • 担保会影响宅基地使用权吗
    一、担保会影响宅基地使用权吗担保不会影响宅基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房屋抵押的特征(一)房子抵押是原债款债款联系的担保,原债款债款联系是主合同,房子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用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二)抵押的房子能够由抵押权人保管,也能够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慎重保养所抵押房子。(三)负有清偿债款责任的一方不实行责任时,房子抵押人能够直接行使房子抵押权,不依靠债款人的行为即可完成其权力。(四)抵押物须是房子,房子抵押人能够是债款人,也能够是第
    2023-06-16
    247人看过
  • 确权宅基地有什么作用
    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一、衡水户籍落户规定(一)全面放开城镇迁移落户完全放开市区、县级市城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乡镇落户限制。有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建制乡镇落户意愿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户口迁移。(二)创新户籍管理制度1、改革公安机关人口统计制度。按照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公安人口统计制度,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按照统计上划分城乡有关规定,建立与统计部门口径一致的人口统计制度,户籍在城镇的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户籍在其他区域的统计为农村户籍人口,确保客观准确地体现
    2023-03-22
    93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宅基地转让是可以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不得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经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成员使用的土... 更多>

    #宅基地转让
    相关咨询
    • 宅基地确权不签字会有什么影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1
      不签字的后果是权益得不到正当保障,不能抵押,不利于土地转让。土地确认是指确认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签字后方可颁发证书。
    • 农村宅基地确权影响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土地不予确权的12种情形!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将被回收! 第一农经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确权直接关系到农民朋友的利益,因此一直受到大家的关注。但确权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能进行确权登记的情况。 1、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未承担农业税费义务的按
    • 未建房的宅基地是否确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 农村宅基地确权老人去世有什么影响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相反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一方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
    •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确的宅基地使用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9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确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配置是以家庭户为单位,分配给本集体成员使用用于建造住宅房屋。一般农村宅基地确权必须提交合法的土地权属证明,例如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国土局发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宅基地使用权力人是宅基地房屋居住家庭的家庭代表。由于宅基地的集体所有属性,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与实际的房屋建设出资人是没有必要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