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可撤销已履行部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7 03:14:34 251 人看过

一、合同是否可撤销已履行部分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能撤销。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其撤销权时效期间是一年,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

三、撤销合同有什么后果

撤销合同的后果有:

1.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赠与合同被撤销,被赠予人应将赠与物返还给赠与人,赠与物已经被使用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当事人需要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撤销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订立的合同是因为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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