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参保后多久可以享受待遇
工伤参保后就可以享受待遇,但前提是需要经过工伤认定。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工伤,不要错过申报时间;只有确定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二、工伤参保年龄是多少
工伤参保年龄是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才能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按照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应该退休。
三、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为工伤吗
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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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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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工伤员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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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后,如果是再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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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享受保险的待遇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81.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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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可享受多久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4工资待遇可享受的时间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此,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也是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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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例: 参加工伤保险后出院的职工还可以享受待遇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条理中所说的待遇只是限制在医院期间吗?出院的时候还是不会走路,难道就不能享受待遇吗? 请问工伤保险条例中52条说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是什么意思?现在单位还是不管我,虽然现在我已经康复,可是没名字了,我怎么上班,要上班就要重新报名签合同,那样的话我的工伤怎么处理?如果现在我去上班单位该怎么给我处理?单位领导这样做是否应该?我又该如何维护我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