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以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05:49 184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一、构成强制拆迁的条件有什么

构成强制拆迁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二、强制拆迁是什么

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

3、被征收人必须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转换房屋和周转房屋;

4、未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户,产权转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不能强制拆迁。

三、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去处理

强制拆迁是专门有程序条件的,如果违法,可以起诉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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