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断头背书
在票据流通中,能见到的是背书中ABCD连续背书的,但出现了一种如A让与B,C让与D,即缺了B让与C的环节,缺乏了B与C之间的背书,称之为断头背书。断头背书是背书不连续的现象,一般被认为只是影响持票人权利和债务人的完责问题。我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因此须提供其合法方式取得的证明,仍能证明票据是有效的。
2.有涂改的背书
背书的涂改有几种可能,其一是背书人在书写过程中不慎写了不规范的简化字;其二是写错了字;其三是对记载的文句涂去或消除。
关于涂改对背书一般有两种影响,其一认为“涂销的背书视为无记载,这是常见的国际惯例《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6条)》”,这种涂改视为无涂改;其二认为对涂改人在追索权上不享有完整的权利。
3.禁止背书的背书
背书人在作背书时,撰写了禁止新的背书的文句。如“不得转让”,即意味着对被背书人免除担保责任或者再作背书,如果该票据到此不再转让,那么其票据效力和权利与一般票据相同。如果再要转让,一般接受者也不容易接受。
4.设质背书
这是属于不转让背书,即背书人以票据权利为被背书人设立质权,在背书上写有“质押”或“抵押”字样。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权利,并强以按设立抵押权的金额享有票据权利。
知识延伸阅读: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注意事项
1、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2、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3、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注意问题
1、所有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的签章,不能重叠,并且字迹清晰、完整。
2、银行承兑汇票粘单应使用人民银行样式粘单,大小与人民银行规定的要求相仿。
3、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使用日期应按先后顺序,不可颠倒。
4、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
5、在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过程中,不应出现重复背书(前后连续两手背书、被背书完全一样),否则视为无效背书。
6、更改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银行承兑汇票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既要符合法定手续,又要由具有法定更改权限的人在原更改处签章证明,才能更改银行承兑汇票上法定允许更改的记载事项。
7、更改银行承兑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必须是银行承兑汇票法规定可以更改的事项。《银行承兑汇票法》第九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这些银行承兑汇票上的记载事项的,该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除此三项不得更改的记载事项外,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其他记载事项,都是可以依法由原记载人更改。
8、银行承兑汇票更改者必须具有更改权,否则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法》规定,银行承兑汇票上记载事项的原记载人有权进行更改。一般来说,原记载人的更改,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在银行承兑汇票作成后、交付之前,出票行为的原记载人可以自行更改自己所作的记载事项;其二是在银行承兑汇票作成并交付之后,所有在银行承兑汇票上签章的人,都会变成银行承兑汇票行为中的原记载人,也就可以依法更改自己填写的某些可以更改的记载事项。但怎样更改,能否反复更改原记载事项,银行承兑汇票法并未明确规定。
9、银行承兑汇票更改时必须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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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是指在交易活动中,卖方为向买方索要货款而签发汇票,并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和签名。 基本流程是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承兑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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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流程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人员将到期日前十日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出库(如遇节假日再提前七至十日),与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办理交接。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在票据背面背书栏(或粘单)作委托收款背书,加盖结算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及委托收款银行全称、背书日期。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经办人员对已完成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正反面复印(包括附带的证明),实物银行承兑汇票作委托收款凭证的附件。所有托收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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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有哪些流程?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3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 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 3、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 4、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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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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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有哪些限制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9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限制有: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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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有哪些限制?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91、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 2、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此汇票就属于不能够背书转让的汇票。此种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汇票是不能够继续转让的,但是如果被背书人继续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