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认定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8 13:32:05 407 人看过

一、是不是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认定劳动关系

有的单位会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但是团体意外险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即应与劳动者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合同寻找不到的情况,可作为补助证据。而单位购买了团体意外险不能完整的证明你们劳动关系的建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有以下材料可以参照以认定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应如何区分认定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认定如下: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鉴别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出现事故,劳动关系员工只能申请侵权损害赔偿,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劳务提供者大多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务关系双方平等;其他。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不确认劳动关系怎么认定工伤

未确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

这说明,劳动法律法规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了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劳动关系的职权,这种职权是伴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设立而来的,是固有职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团体意外险受益可以是单位吗?团体意外保险是什么?
    一、团体意外险受益可以是单位吗?团体意外险受益不可以是单位。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身故保险金可指定受益人,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不接受其他指定或变更。《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也就是说,企业给职工投保意外伤害险,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必须是职工本人;职工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也要由职工本人同意,并且不能是职工近亲属以外的人。即职工活着给职工,职工死亡了,给职工的继承人。企业单位是法人,不是自然人,也不属于员工的近亲属,所以企业单位不能指定为保险的受益人,即使保险单上指定受益人为企业单位,这个指定也是无效的,违背保险法,发生赔款也不能赔付给企业。二、团体意外保险是什么?团体意
    2023-06-21
    452人看过
  • 意外团体保险有第三方是不是不赔
    关于意外险是否能够对第三方进行赔偿,这主要取决于意外险的具体条款规定。通常情况下,意外险的条款并未明确指出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后,若已获得第三方的赔偿,保险公司便可免除责任。然而,保险公司仍需严格审查该事故是否为第三方故意造成,以排除欺诈行为的可能性,然后才能决定是否予以理赔。若第三方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那么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先从第三方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最终的理赔金额。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费用的理赔遵循的是差额补偿原则,即不能重复获得补偿,所有已获补偿的部分均需扣除。若第三方支付的是身故保险金,则无需考虑上述因素,只需依照合同约定条款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即可。另外,若第三方支付的是住院定额医疗保险,同样无需过多考虑,直接进行理赔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
    2024-04-26
    498人看过
  • 团体意外险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给员工购买的意外险是否税前扣除要看情况。企业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如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和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列入税前扣除范围。《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
    2023-06-22
    211人看过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集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高风险经营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员工出差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可在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门诊保险,不得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司关于2009年税务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第一条第八款的规定,从事高风险工作的职工工伤保险和因公出差的职工航空事故保险纳入税前扣除范围。根据《高风险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等高风险作业的人员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和矿山。所需保险费用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计入安全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23-05-31
    281人看过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纠纷去哪里起诉倘若您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是相关步骤与流程:1.撰写起诉书。在这一环节中,请务必详细填写原告及被告之基本资料,并明确列出贵方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即您提起诉讼的具体目的以及期望达到的结果)。此外,还需详尽阐述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等关键信息。2.携带起诉书及相关证据前往当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申请。3.立案成功后,法院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向原告发放相应的举证通知书以及被告的答辩状。4.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将会向各方当事人发出传票,请严格按照传票上所载明的时间出席法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2024-08-03
    221人看过
  • 团体意外险的主要特点,什么是团体意外险
    一、团体意外险的主要特点团体意外险的主要特点有: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投保前就已存在的单位。2.保险责任主要是死亡责任,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所以在这提醒大家,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3.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限规定,仅规定最低保额。4.保险费率低。5.在通常情况下,保险费交纳是在保险有效期开始之日一次交清,保险费交清后保单方能生效。二、什么是团体意外险团体意外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三、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如下:1.保障对象不同团体意
    2022-05-28
    118人看过
  • 团体工伤险是不是工伤保险?
    一、团体工伤险是不是工伤保险?不是。他们有以下的区别:1、两者属性不同团体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共同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商业保险公司可从中赢利。而社会统筹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的,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是一种非赢利性质的社会福利事业。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团体保险以团体为投保对象,其作用在于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或随年龄增长失去收入来源后获得养老金。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给予基本补偿,或在退休失去收入来源后获得养老金。3、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团体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
    2023-06-09
    95人看过
  • 保险劳动关系不一致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
    2023-04-29
    193人看过
  • 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是不是能不确认劳动关系
    一、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是不是能不确认劳动关系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造成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因此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是需要确认劳动关系。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
    2024-01-27
    439人看过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的设置和险种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指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统一以团体的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因意外造成死亡,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偿保险金,如保险金额为20万元,则保险公司按照20万元一次性赔偿受益人;因意外造成伤残,保险公司按照伤残比例赔偿保险金,如意外保险金额为20万,10级伤残可获得的赔偿金就是2万元,9级可获得的赔偿金4万元,以此类推。如果附加意外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还应赔偿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附加了意外住院津贴,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每天计算固定的金额赔偿住院津贴费用。意外伤害赔偿范围有哪些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
    2023-08-02
    74人看过
  • 团体意外险与社保工伤险区别
    工伤保险是针对在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了人身伤害的险种。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下团体意外险与社保工伤险两者的区别:一、购买的费用不同:一般的团体意外险每人每年200元左右。社保工伤险每人每月50-100不等。(根据行业,根据人数)二、两者保障的范围不一样:工伤保险是社保五险一金中的一险,主要责任是针对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工伤保险必须是在工作时,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且只对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且上下班途中现在已经不算在工伤范围内。团体意外险,则是针对所有被保险人的所有因意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导致残疾,还可以按比例赔偿残疾津贴。而且,团体意外险是不分时间地点以及受伤原因的,全天24小时,无论何种原因,在什么地方受到伤害,只要是因为意外情况导致的(违法犯罪情况除外),就可以赔付。团体意外险可以在工伤保险报销1次后,剩余部分由意外保险来报销。三、保额
    2023-06-09
    248人看过
  • 认定劳动关系是不是有时效
    一、认定劳动关系是不是有时效确认劳动关系适用诉讼时效,根据民事法律相关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几乎都是绝对权,而确认劳动关系并不属于绝对权。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工资是不是证明劳动关系工资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要确定劳动关
    2024-01-11
    197人看过
  • 如何确认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一、如何确认是劳动关系1、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一种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这一方,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的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仅限于基本劳动条件。
    2023-02-04
    305人看过
  • 凭“工作服”确认劳动关系
    2009年3月,王某经人介绍到苍山县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王某在工作中不幸受伤,随后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医疗费全部由公司支付。出院以后,王某找到公司要求认定工伤,并赔偿相关工伤待遇,却遭到公司拒绝。王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本案中,鉴于公司的强势地位,王某的同事出于饭碗的考虑都不敢为其作证、出具证词,所以王某没有办法找到同事给予作证,提供
    2023-06-09
    2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是多少,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10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是多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组织内的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致死而受到巨大的损失,以本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的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重大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组织内的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致死而受到巨大的损失,以本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的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
    • 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怎么签订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这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9
      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工种,做个人单。也可以做集体的团单。个人单是卡式的,固定保险额。团单可以按自己需求输定保险额度。工种不同费率不同。欢迎咨询当地平安业务代理人。祝您幸福平安。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比例如何确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8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具有同样性质的一种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职工为保险对象,单位为投保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行业、工种的危险程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确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一般工商企业单位的职工为第一档,费率为千分之二;建筑、冶金、勘探、航海、伐木、搬运、装卸、地面采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