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不完善成为劳动争议案件败诉的关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32:56 212 人看过

自去年《企业员工奖惩条例》废止以来,企业关于解雇、退市、解雇和罚款的规定已经失去了法律依据。目前,我市各大企业都在重新制定规章制度。最近几天,,芝罘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发现,规章制度不完善已成为劳动争议的诱因,甚至是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的关键

违法规定已成为争议焦点

宋某于2008年7月进入一家民营医院医院发布的手册规定,员工每周工作6天,从早上8点到下午12点,从下午13点到下午17点。今年5月合同到期后,宋离开医院,要求医院在两年的工作期间支付近6万元的周六加班费。医院认为员工手册中只规定了周六工作。事实上,公司不安排员工每周六工作,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资也已按正常工资支付,因此公司不同意支付

如果谈判失败,宋提交了劳动仲裁。该案在一审中进行了仲裁和审判。在法庭审理期间,宋提供了医院的员工手册,作为医院安排他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当医院没有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其索赔时,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支持宋的加班费索赔

据了解,我市一些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类似的。例如,一些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每天工作10小时,但事实上,他们并不是每天工作那么长时间。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员工以后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提起诉讼,而公司不能提供相反的证据,则诉讼的损失必须由企业负责。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牢记遵守规范和完善

公司制度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什么样的规章制度才算完善?长期从事企业规章制度研究的山东新力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军指出,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程序必须合法,应该通过民主程序来制定,比如工人代表大会或工人代表大会。同时,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最关键的一点是,规章制度制定后,必须向职工进行宣传"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既能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教育作用,又能起到消极的警示和威慑作用。同时,它们还可以防止事故和纠纷。对于事后处理劳动争议,也有很大的支持和依据。"林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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