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非正规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若干规定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2 04:50:10 174 人看过

一、为了充分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建立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制度,维护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发[2002]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是指按《劳动法》规定的常年性全日制正规劳动关系以外,劳动者与一个以上(含一个)用人单位建立的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三、用人单位与非正规就业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约定形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采用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未约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但必须提前3日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约定用工期限和解约通知期的,从其约定。

五、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就劳动时间、劳动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进行约定。

六、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的工资必须采用货币形式支付,可以按月、周、日、小时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按月支付的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全日制劳动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简称最低工资标准);按周支付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20.92×5;按日支付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30%÷20.92;按小时支付的不得低亍最低工资标准×150%÷20.92÷8。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另行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

七、建立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应当另行支付实际工资的16%,作为养老保险费给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由非正规就业劳动者本人,按江西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办法,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八、劳动者与所有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九、劳动保障行政监察部门依据本规定对用人单位使用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十、非正规就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规定》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废止《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等3件规章和7件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01-10-23执行日期:2001-10-23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局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以下3件规章和7件规范性文件:一、废止的规章1、《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1995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8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2、《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2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3、《进口照相机市场管理办法》1996年8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5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登记管理的若干规定》工商企字[1995]第260号1995.10.10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黄金市场
    2023-04-23
    261人看过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穗人社函〔2010〕2041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由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农民合同制工生活补助金由其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外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可选择在缴费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缴费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我市任何一个区(县级市)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并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最低缴费年限满一年的要求,不限于最后一个缴费单位。三、《条例》施行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固定工在1998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四、农民合同制职工在参保期间转为城镇户籍的,入户前在入户地所属统筹地
    2023-04-25
    463人看过
  • 非正常死亡社会保险赔付规定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租房违约如何赔付?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四、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2023-07-17
    104人看过
  •  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的明细划分
    法律文件分为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两类,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畴,非规范性文件属于法律文件但不属于法的范畴。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非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对象是特定的人或事。规范性文件是抽象行政行为,非规范性文件是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文件可以分为两类: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其中,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畴,例如宪法、法律和法规等。国家法律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正在逐步予以严格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非规范性文件虽也有法律效力,属于法律文件,但不属于法的范畴,而只是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2.二者区分的标准在于它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还是特定的人或事;是反复适用的还是仅适用一次;3.规范性文件是针对特定的不多数的人适用的,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非规范性文件是针对特定的对象适用的,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规范
    2024-01-28
    61人看过
  •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16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现将《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厅反映。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16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现将《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厅反映。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04〕19号)等有关法律
    2023-06-09
    248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7号《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已经2010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徐绍史二○一○年七月九日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以下简称后评估)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其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意见的活
    2023-06-10
    52人看过
  •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社会保险登记
    ◆办事项目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机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营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办事依据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2、关于本市从事非正规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沪社保业一发(1997)22号];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沪劳保基发(1999)74号]。◆申办条件经批准登记的城镇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申请材料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办事程序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一份银行资料交办事人员。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
    2023-06-09
    460人看过
  •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招用农民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负有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的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被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
    2023-06-09
    500人看过
  • 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颁布单位】【颁布日期】2007-09-05【实施日期】2007-9-5【发文号】粤劳社〔2007〕10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职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颁布单位】【颁布日期】2007-09-05【实施日期】2007-9-5【发文号】粤劳社〔2007〕10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职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
    2023-06-09
    213人看过
  •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执业若干规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司法厅发布文号:湘司发通[1998]第95号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律师执业管理,规范法律服务秩序,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促进律师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律师工作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当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之间、律师之间应坚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公平竞争。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应当规范,只能使用经司法部检索认可的名称。禁止律师使用已经废止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文书对外签订合同,办理律师业务,否则视为私自收案收费。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只能在经过审批登记机关核定的住所地办公。禁止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办公场所,禁止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公场所内设立律师办公场所。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地,应在三十天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六条律师事务
    2023-04-24
    306人看过
  • 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的意见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颁布日期】2010-1-18【实施日期】2010-1-18【发文号】粤人社发[2010]19号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的意见各地级以上市: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据各地在贯彻执行《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7〕103号)中反映的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粤劳社〔2007〕103号文第一条中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是否发放和如何发放问题,由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实际,与职工平等协商确定。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总工会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2023-04-25
    302人看过
  • 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京人社保发﹝2010﹞205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进一步规范对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八月十八日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进一步规范对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的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和《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及《关于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办理健在证
    2023-06-05
    358人看过
  • 吉林省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就业若干规定
    经2005年7月13日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二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一条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优化,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是指农村村民到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务工、经商以及从事服务性的工作。第三条各级政府要把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第四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公安、工商、财政、建设、农业、地税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工作。第五条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第六条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农村富余
    2023-06-10
    355人看过
  •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京社保发〔2010〕48号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各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缴费的人员和在存档机构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
    2023-06-05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全文28条规定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1
      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劳动者停工一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 2022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30
      1.制定主体不同 ①各级行政机关均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 ②市方政府规章只有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的政府才有权制定,本省范围内,除省政府外,仅较大的市的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2.两者效力不同 ①制定规章属于立法活动 ②规章效力高于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用人单位应将受伤职工及时送往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后仍需治疗的,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企业发生事故后,须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在外埠医院抢救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伤害之日起7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经抢救脱离危险后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未及时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及未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的,其工伤医疗费
    • 企业制定规范性文件,采用哪些规范性文件,应当如何规范、规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企业的规范性文件大致可以分为简易内部规章、单行标准,管理体系和内部制度编纂几大类。如何规范上述规范性文件,建议如下:1、简易内部规章,通常以某一或多部门联合起草,对公司的单方面或者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性文件,多以不得,应当为文内表述语,假定模式较少,以下行文为主。2、单行标准,最常见的是设定部门内部的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要求标准语言说理简单,能够按图索骥完成相关的工作,起到规范性指引,对于单行标
    • 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1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年休假、、婚丧假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本人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生育或者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但不得扣减事假以外其他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