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对方没钱如何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04: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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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房产已经抵押出去了,法院也就不能进行保全,只能通过法院查询知道房产的状况。如果法院不能保全,你就不起诉了。因为法院要求诉前保全措施,应当保全后半个月内起诉。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目前如果有离婚类型的案件,那么涉及到财产恶意转移情况,是完全可行尽快的提出财产保全的措施的,只有这样的话,人民法院才能够对此作出一定的处理。当然了,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必须要提交,存在着财产转移等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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