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债务的相关法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20:02:58 151 人看过

一、夫妻财产、债务的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夫妻关系合法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没有夫妻关系共同取得的财产不属于法律不予承认。

二、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四)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是: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6、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7、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求的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2023-07-04
    386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6-18
    353人看过
  •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能进行公证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能进行公证。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分割公证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2023-12-26
    240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效力的相关规定
    一、约定的主体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仅限于夫妻,其他任何人不得成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但只要最终结为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对约定主体中的夫妻应理解为处理财产时为夫妻,而不是在约定时必须是夫妻。二、约定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在婚前、结婚时或者婚姻存续期间订立、变更或者废止约定财产制。三、约定的内容我国《民法典》采用自由式的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约定为全部归共同或者各自所有,亦可约定其中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1款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协议采用书面形式,能够明确约定财产的内容,可以减少和防止争议和纠纷,有利于减少家庭矛盾。规定书面形式的主要目的为了避免争议,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约定,内容明确,且无争议的,也应认定有效。正确理解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1、时间效力夫妻财产关系派生夫妻
    2023-05-06
    18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及离婚相关法律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分为三种: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
    2023-07-03
    415人看过
  • 相关法律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一、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等。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是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
    2023-03-15
    445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范围的相关法律依据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范围: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都有哪些(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
    2023-07-26
    14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司法解释
    一、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司法解释《民法典》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
    2023-04-13
    257人看过
  • 债权与债务能否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是能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一般只有共同债务才会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什么是债权与债务人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即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务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即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
    2023-07-31
    411人看过
  •  夫妻工资条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的工资条没有详细规定。如未书面约定婚姻财产制度,则工资条可查看。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支配。这意味着,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约定婚姻财产制度,那么工资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双方可以平等地支配这些财产。因此,夫妻应该在结婚前或结婚后书面约定婚姻财产制度,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工资条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如果夫妻在婚后没有书面约定关于婚姻财产的制度,那么他们的工资条就不能被视为隐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查看对方的工资条。因为婚后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权利支配。 民 法 典 :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与 工 资 条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有明确表示归个人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
    2023-10-07
    129人看过
  • 夫妻财务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
    一、夫妻财务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夫妻债务协议可以反悔吗可以,但是,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的,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具体情形是: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
    2023-08-08
    261人看过
  • 关于法人债务查封个人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2023-03-10
    394人看过
  • 法律关于夫妻债务的条文有什么样的
    一、法律关于夫妻债务的条文有什么样的法律关于夫妻债务的条文有: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2.离婚时,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个人的债
    2024-01-09
    342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债务的担保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一般不能对抗债权人,即,不能因为夫妻财产约定而免除对债权人(第三人)的连带责任,除非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那么,根据约定财产份额,一方以自己的份额承担偿债义务。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婚内签订的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指夫妻之间)和对外效力(指对第三人)。对内效力,夫妻对权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对外效力,主要考虑的是在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保护夫妻财产权的同时,要保障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对财产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可以约定第三人吗夫妻财
    2023-06-20
    9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债务法律相关常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1
      夫妻债务法律相关常识有: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债权人撤销夫妻财产协议权的相关法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5
      《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解读这一条款,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况:一是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二是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三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
    • 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和夫妻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 法定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 夫妻共同债务是财产债务的吗,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可以追加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处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
      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要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来进行,不能随意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追加债务责任人是诉讼阶段处理的问题,执行阶段,法院不受理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申请。 2、如法院执行过程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仅有夫妻一方为债务人的,法院只能对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的措施,不能直接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予以处分。 综上,法院执行中以判决书上的主体为被执行人,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