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1:30:40 226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有关诉前财产保全与管辖法院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
    2023-06-14
    182人看过
  • 财产保全解除相关程序
    一、财产保全解除相关程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一)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二)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三)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四)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五)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六)其他财产性权利。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
    2023-06-06
    246人看过
  • 财产保全侵权纠纷都有哪些规定?
    一、侵权纠纷怎么进行财产保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财产保全,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以及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并附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专利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保全期限届满前未送达的,视为自动解除对该专利权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出质的专利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保全措施的影响;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已经签订的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专利权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专利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二、财产保全诉讼中1.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
    2023-04-29
    194人看过
  • 财产被侵权怎么办相关有哪些法律规定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一、哪些情况可申请国家赔偿关押可申请国家赔偿的:“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二、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工作人员追偿: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
    2023-06-22
    166人看过
  • 有关财产保全期限的具体规定?
    保全的财产是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保全期限为六个月;保全财产是其他动产的,保全期限为一年;保全财产是不动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因此,由上可知,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
    2023-07-09
    275人看过
  • 公务员产假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务员产假多少天?有关公务员的产假最新规定公务员产假规定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指出,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所以我国公务员休产假的规定也是根据这个《规定》进行休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公务员产假多少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公务员产假多少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
    2023-05-04
    3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在《》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所以,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之一。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
    2023-02-25
    103人看过
  • 父母离婚子女财产继承有哪些相关规定?
    父母婚姻关系与离婚子女财产继承是不影响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依照法定继承。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
    2023-08-10
    225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继续住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财产保全的房子能继续住吗被保全的房屋可以继续居住,但不能交易,但如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要执行房屋的,居住要按规定搬离,如果不搬离的,法院会强制迁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2023-06-16
    234人看过
  • 胜诉后保全被告财产需要担保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胜诉后保全被告财产需要担保吗申请财产保全一般要提供担保,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等案件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而申请诉讼要在法院作出判决前申请的,所以判决后不能再申请担保。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
    2023-06-17
    34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三条【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第四条【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2023-06-11
    385人看过
  • 外国人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符合下列条件并“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为中国著作权人。他们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他们的著作权财产权当然受保护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与中国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相同。著作权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至著作权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外国人、无国籍人是否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取决于外国人是否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外国人、无国籍人取得中国著作权人,应当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以中国与作者所在国或者经常居住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为准,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出版(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其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中国是缔约国,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都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在中国出版的作品优先,是指
    2023-05-02
    336人看过
  • 夫妻财产规定的相关内容包括哪些
    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主要是夫妻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只要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损害国家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这样的约定合法有效。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夫妻财产分配协议是有效的。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可以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凭据使用。二、如何撤销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婚内签订财产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有效,双方都应当执行。如反悔,双方可以协商。协商
    2023-03-06
    166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书写:1、当事人基本情况。2、申请事项:应写明请求保全的标的额,该标的额不得超过诉讼争议的标的额。3、申请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再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原因。4、署名和时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名。2022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__________纠纷,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议标的物的可能(或者其他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7-12
    4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立案到财产保全需多久,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10
      法律分析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立案到财产保全的时间,一般立案之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当事人的一些行为将会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立案后收到财产保全申请的,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法院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院还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因此,立案到财产保全的时间主要由当事人向法院申
    • 财产保全一旦过期还能补救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9
      可以申请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15日前向原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
    • 关于保全财产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3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下列财产不得保全:(一)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庭生活所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等家庭生活所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所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要的生活费用按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需的物品;(4)未公开发明或未发表的作品;(五)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为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 起诉前可以申请保全对方财产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2
      若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则在起诉前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异地房产保全可以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异地房产保全可以。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在该案判决前依法对其所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债务债权属于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