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关于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1:22:34 277 人看过

1、一般来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律师补充:

专属管辖的情形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多少?
    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多少?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法律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
    2023-06-03
    4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
    一、民事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是的。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但是,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地域管辖主要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来确定。即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结果地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
    2023-06-17
    67人看过
  • 关于级别管辖中的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但是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可依法审理;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第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应全案上移。相关知识: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1、案件的性质。重大涉外案件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涉外案件,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强,在性质上也不同于一般案件。这些性质特殊的案件,应当由较高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2、案件的繁简程度。因
    2023-04-25
    444人看过
  • 民事级别管辖
    法律综合知识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
    2023-10-31
    110人看过
  • 刑事诉讼管辖级别的判定方法
    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司法考试专题辅导: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提示]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
    2023-07-06
    114人看过
  • 关于刑事申诉的管辖规定
    一、如何确定刑事申诉部门管辖(一)公诉部门管辖。《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6条规定:起诉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具体实践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从核准生效后到实际执行前尚有7天时间,在核准生效后和实际执行前提出的申诉,由公诉部门管辖;而实际执行后的申诉则由控申部门管辖。不服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的申诉,在核准前提出的应由公诉部门管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一经核准,则立即生效并应立即执行,核准后不服提出的申诉则应由控申部门管辖。(二)监所部门管辖。《关于办理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范了监所部门在监管场所接到服刑人员申诉的办理方式。即监所部门接到服刑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的刑事申诉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对于经审查申诉理由不成立,原审判决或者裁定正确的,应当将审查结果答复申诉人,并做好息诉工作;对于经
    2023-06-11
    230人看过
  • 关于民事审判管辖权的规定
    民事审判管辖权: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提起的诉讼,应当视为承认和接受被起诉法院的管辖权,对该管辖权无异议;被起诉法院按照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的,其有权有权选择是否作为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作为原告起诉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第二,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他人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的请求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因为他总是在诉讼中协助一方,并以一方的诉讼请求为转移。因此,他无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级管辖是审判案件时上下级法院的分工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标的数额确定管辖法院,虽然不是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但一经我院批准,就应该认真执行。当事人对一级管辖权提出管辖异议的,
    2023-05-31
    310人看过
  • 2024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管辖法院的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管辖法院的一般规定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
    2024-04-22
    112人看过
  • 目前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设置标准
    一、目前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设置标准级别管辖一般指按照诉讼法的设置标准,对各类案件由不同层级的法院作为对应的初审法院进行审理的限定与分工。不应当忽略的是,级别管辖所确立的规则,其主要功能是解决层级之间法院管辖权的纵向分配问题,通过这种划分的限定与分工,可以确定哪一些案件应当由哪一个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级别管辖规则的确立在地域之间经济、文化、司法理念发展极不平衡的我国,有着更为重大的实际作用。它不仅关系到各级人民法院在分工上的均衡,而且由于我国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与上级人民法院往往在审判力量上相差很大,因此,规定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查清案情、公正而又高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来说,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一)级别管辖设置的制度背景——审级制度我国的审级制度经历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目前是四级二审制。我国在确定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时,是将大多数一审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而将一些案
    2023-06-22
    363人看过
  • 民事案件管辖范围和级别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范围是: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重大涉外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一)高级人民法院1.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国内民事案件;2.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1.济南、青岛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2.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7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3.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
    2023-07-06
    388人看过
  • 级别管辖中的诉讼标的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级别管辖中的诉讼标的金额的规定是依据不同的诉讼标的确定不同的级别管辖的范围,如果说是标的较为大的,那么由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中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重大案件。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
    2023-03-16
    251人看过
  •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如何规定地域管辖问题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2023-06-12
    3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二、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法院规则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
    2023-07-10
    110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侵权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对于本通知第一项标准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
    2024-02-03
    16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的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关系如何?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3
      先说级别: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其次,说地域: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4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没有设立专门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据此,
    •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哪些案件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2
      这要根据人犯所涉及案情的严重性进行确定,从其羁押地点是无法判断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一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条规
    • 专属管辖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怎么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