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遗失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二、侵占遗失物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侵占遗失物罪如何量刑?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
我国法律关于侵占罪遗忘物的具体规定
378人看过
-
在我国拿走遗失物是侵占罪吗?
445人看过
-
2023拾得遗失物我国是怎么规定
65人看过
-
遗失物的法律定义在我国是如何规定的
271人看过
-
我国财产侵占的规定
479人看过
-
遗失物在我国法律中有何规定?
128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在我国拿走遗失物是侵占罪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7拿走遗失物只是构成侵占遗失罪,并不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
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遗失物的概念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3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
我国遗失物立法是怎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31、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3、遗失物在交给有关部门之前,拾得人要妥善保管,否则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
-
侵占遗失物价值解释的相关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3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
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8一、遗失物拾得的要件 (一)须为遗失物 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之物。 2、占有人之丧失占有须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 3、须现在无人占有。 4、须为动产且非无主物。 (二)须有拾得的行为所谓“拾得”,指发现且占有二者结合的行为。 二、拾得遗失物的效力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