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划拨土地赔偿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7 13:50:06 144 人看过

行政划拨土地拆迁不涉及赔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依法批准后, 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 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原土地是无偿取得的,那么在拆迁时不予补偿。如果原土地是在支付相应成本后取得的,应予补偿。

行政划拨土地拆迁不涉及赔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依法批准后,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原土地是无偿取得的,那么在拆迁时不予补偿。如果原土地是在支付相应成本后取得的,应予补偿。

土 地 使 用 权 与 拆 迁 赔 偿

根据素材2所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同时,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等于被征收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加上建(构)筑物值。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上房屋征收拆迁赔偿的标准可以概括为:建筑物补偿加上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价值。

综上所述,划拨土地拆迁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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