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厂长向笔者介绍了近来厂里发生的一件令他十分不愉快的事。该厂经多年苦心经营已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过硬,客户纷纷登门,收益颇丰。然而,前不久,自己花费大比资金、精心培养的技术人员、业务骨干,都被另一家企业偷偷地“挖走”了,还扬言要把他的企业“挤”跨。眼看企业的技术诀窍、供销渠道被别人挖了去。厂长义愤填膺,欲诉诸法律以讨回公道。但经询问方知,该企业“流失”人员既未签订劳动合同,亦未采取任何商业保密措施,产品无商标,技术无专利。因此,对于“挖墙角”的企业及“流失”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确实难以认定。胜诉没有太大把握,只得息诉。
然而,与之类型基本相同的另一个案例,最终的结果却是截然不同.2003年2月,甲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聘用被告从事研发工作,合同期限从2003年2月2日至2006年2月2日,并约定被告对原告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原告支付给被告的报酬中已经包括竞业限制补偿金,被告承诺在其从原告离职3年内不得在与原告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谋取利益。如违反以上条款,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60万元。
2004年11月14日,被告提出辞职申请,同年12月3日,原告同意了被告的辞职申请,并为其办理了手续。
张某从甲公司辞职后,2006年甲公司发现张某带着相关技术秘密和科研成果转投竞争对手乙公司,并从事同一产品研发工作,致使该公司在很短的时间内相继开发出与甲公司形成竞争力的产品。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当履行。而且相关证据也证实乙公司与甲公司构成直接竞争。法院综合参考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当事人的过错、履约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被告赔偿30万元违约金。
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就在于优胜劣汰,鼓励竞争。同时,市场经济又是法治经济,要求竞争要在法律规范的调节下,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反对不正当竞争。而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又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能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它合理的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
怎样防止侵害商业秘密,如何预防侵犯商业秘密
11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行为的防范与应对
159人看过
-
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的商业秘密
446人看过
-
浅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大损失”
345人看过
-
浅谈商业秘密诉讼举证责任
53人看过
-
浅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完善
412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行为。当事人主观上知道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8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哪几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种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哪几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种类?每年都有被起诉、锒铛入狱的科技从业者,或有意或无意,但都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共同维护社会、行业的信息安全健康环境,不仅仅是信息安全从业者的责任,期望大家携手,一同前行。
-
浅议侵犯商业秘密罪数额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6(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犯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
如何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都有哪几种行为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3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我国《刑法》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规定的罪名之一。其含义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在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时,要对其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考量,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被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那么具体构成都有哪些?请看下文
-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及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责任承担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大致如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