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按哪些标准交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1:11:45 53 人看过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l%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上述第2、3、5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姓名权相关文章
  • 有哪些情形属于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
    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1。根据《缴纳办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不支付案件受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后,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
    2023-08-05
    40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应当缴纳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哪些案件可以免交案件受理费?修改后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l款第1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
    2023-08-05
    360人看过
  • 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民事诉讼案件,原告在起诉时是否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当事人需要交纳诉讼费,但下列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I.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依照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确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和确定财产无主的案件II。被裁定不可受理的案件,驳回起诉,并驳回上诉III.对不可受理决定提出上诉的案件,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四、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当事人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的,申请人民法院再审,(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原告在民事和经济诉讼中是否需要支付费用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在提起民事和经济诉讼时需要提前支付诉讼费用
    2023-05-07
    240人看过
  • 哪些官司不需交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五)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023-06-14
    138人看过
  • 法院案件受理费标准,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一、法院案件受理费标准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交纳;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二、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民事诉讼费用包括:1.财产案件受理费,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
    2023-06-28
    254人看过
  • 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规定的完善
    对此,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至今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并未明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亦未作出规定,因而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已经减半过一次了,不能再减半;也有人认为两次减半的性质不一样,可以再减半。从司法实务来看,第一种观点占据了主流地位,如《人民司法(应用)》研究组在2007年第15期《如何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5条和第16条规定?》一文中答复到:“对于减半交纳诉讼费,只能适用一次,不能重复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5条和第16条中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都是针对原有受理费的“减半”,属于条文的竞合,只能适用一次减半,而不能重复减半。”又如2015年1月30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更是一锤定音,该解释第二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只能减半一次。”至此,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适用
    2023-05-01
    344人看过
  • 车祸误工费按什么标准交纳
    撞了车付误工费的标准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没有工资流水怎么理赔误工费没有工资流水可以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理赔。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65岁以上如何才可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
    2023-03-25
    405人看过
  • 哪些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可以不预交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受理费;2、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费;3、申请破产的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一、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如何计算?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二、财产案件的上诉费按什么标准预交?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三、什么情
    2023-06-28
    420人看过
  • 法律事务案件受理收费标准
    不同类型案件收费标准不同。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照比例交纳: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根据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
    2023-07-14
    449人看过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十一、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十二、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十三、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通过以上资料阅读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不同的案件就要缴纳不同的费用,民事诉讼需要多少钱?不能统一而定。民事案件中分为经济案件和非经济案件根据诉讼中涉及到的金额不同,按照规定和比例分步骤逐步缴纳。非经济案件标准根据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所缴纳的费用也不一样,当事人可以咨询相应当地规定缴纳。一、上诉费可以减半收取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涉及财产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上诉费用仅就上诉的那部分财产价值缴纳。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
    2023-06-20
    158人看过
  • 财产案件的上诉费按什么标准预交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什么情形下法院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二、哪些案件申请人交纳申请费后另行起诉的,申请费可列入诉讼请求范围?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申请保全的申请人提起诉讼,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三、能否单独对诉讼费提起上诉?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四、对于诉讼费用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
    2023-06-28
    78人看过
  • 哪些案件是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
    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哪些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可以不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费;申请破产的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二、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如何计算?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
    2023-06-28
    64人看过
  • 解除合同纠纷案件诉讼费交纳标准
    一、解除合同纠纷案件诉讼费交纳标准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可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其中法定解除会涉及到解除合同诉讼费的问题,那么关于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的诉讼费收取不一的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二、解除合同是否影响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
    2023-06-15
    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与其他诉讼费的缴纳标准是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
    2023-06-22
    200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姓名权
    词条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更多>

    #姓名权
    相关咨询
    • 非财产案件按照什么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受理费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非财产案件按照以下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
    • 哪些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有哪几种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五)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虽然包含在人格权案件之中,但它与精神性人格权纠纷案件最大的区别是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当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时候,会给受害者造成直接的财产损失,如丧葬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侵权人则是通过赔偿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方式来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必定会涉及到损害赔偿,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故该类案件能够以一定的金额为标准收取诉讼费用。而在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 案件受理费有哪些,哪些案件不交受理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案件受理费有哪些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二、哪些交通事故案件不交受理费下列交通事故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
    • 人民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的标准是什么?案件受理费的交纳标准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1
      首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七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其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