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2:42:32 346 人看过

确认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是: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股权转让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

1、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是否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答:不需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份。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同意?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作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按照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的条件转让),不同意的,视为同意转让。

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工商登记对股权转让有何影响?

答: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4、股权转让后,公司不予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怎么办?

答: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确权诉讼,但是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

5、股东以优先购买权收到侵害为由请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以谁为被告?

答:应以转让方为被告,受让方为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1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入股以股权转让方式的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一、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入股的合同样本股权转让的方式入股的合同转让方:_______(甲方)住所:受让方:_______(乙方)住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第二条保证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2
    2024-01-26
    191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经验分享
    股权转让纠纷处理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将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告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当在三十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次起诉撤销转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的,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转让人用转让股权价款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可以增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转让股权的,受让人以转让标的有瑕疵或者被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实际投资者要求名义股东赔偿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股权转让纠纷主要类型有哪些股权转让纠纷主要类型:1.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2.涉及保护公司内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3.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
    2023-07-02
    15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形式有哪些,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又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
    2023-12-21
    107人看过
  • 怎样确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一、怎样确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则合同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人是否有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转让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限制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二、股权转让协议未经批准的效力怎样认定受让方或者出让方可以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审批手续。如果审批机关予以批准,则该协议有效;否则无效。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
    2024-01-11
    231人看过
  • 股权投资损失的确认方式是怎样的
    既然股权转让是企业转让财产的一种行为,那么自然也会出现股权转让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的出台,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即企业可以在损失发生年度一次性确认损失予以税前扣除。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
    2023-04-27
    199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的证据方法
    股权确认纠纷证据有: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来确认股东的资格,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的广泛认可。各国法律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2、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被称为公司的“宪法”。3、出资证明书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包含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内容。公司股权确认纠纷如何处理1、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
    2023-07-22
    243人看过
  • 股权确认方式是怎样分类
    股权确认方式分类如下:(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如:挂名股东在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而主张股东身份。(二)根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类: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内部关系包括: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在内部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思主义,探究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并依据该意思对股权进行判断。2、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外部关系包括:第一,因公司的债务引起的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第二,因增
    2023-02-26
    8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股份转让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约定补偿。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违约金比例限制是多少违约金比例限制为: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没有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只能要求由于违约造成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二、民间借贷违约金过高可以起诉吗民间借贷违约金过高可以起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双方或其他组织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债权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并且借贷还可设定利息,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2023-06-20
    30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
    不需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份。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同意?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法律效力如何?答: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作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按照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的条件转让),不同意的,视为同意转让。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3、工商登记对股权转让有何影响?答: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4、股权转让后,公司不予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怎么办?答:
    2023-06-13
    330人看过
  • 店铺转让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店铺转让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2、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向原告宣读;原告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3、起诉状和口头起诉笔录,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以下简称当事人基本情况);(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2023-08-02
    108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是否要清算,股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
    一、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是否要清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是不需要承担公司清算责任的,公司是独立法人组织,以公司财产承担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2023-04-19
    32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确认书的写作方法
    甲方和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在年月日在市签订协议。协议规定,股份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保证,盈亏分担,费用负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争议的解决,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以及正本分发对象。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转让方:(甲方)地址:受让方:(乙方)地址: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在年月日在市签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股份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第二条,保证。第三条,盈亏分担。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及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同意通过之日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第四条,费用负担。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六条,争议的解决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
    2023-11-26
    239人看过
  • 股权转让成本确认股权原值的方法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
    2023-06-15
    314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是专属管辖吗股权转让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说明股权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一、企业兼并纠纷怎么确定管辖适用什么法律企业兼并纠纷的管辖确定: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兼并纠纷适用的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有四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三、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是否有
    2023-06-23
    45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确认股权受让纠纷处理的时间是多久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股东股权确认纠纷时效是三年。三年时效经过后,对方当事人获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 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1、股权转让纠纷是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因股权转让交易发生的纠纷,比如股权交割、股权转让款支付等等,以股权转让合同为最为基本的法律文件。2、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可能是股东的人与公司现有股东、公司之间的纠纷,在于确认原告是否为公司股东。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看原告有什么凭据证明其具有股东资格,主要有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权代持协议、分红的资料、参与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记录等等。
    •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具体方式有什么,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有什么方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繁冗复杂的商事交易中,防范合同交易风险,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内容,优化双方的交易目的,对达到最终的交易预期尤为重要。在常见的股权转让交易中,敏锐的识别股权转让的风险,高效的规避股权转让的无效情形,对促进各方交易至关重要。那么确认股权转让无效具体方式有什么,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有什么方式?
    • 转让股份公司股权的方式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三、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评估、验资。 五、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六、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
    • 合同纠纷转让的股权怎么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5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纠纷。根据《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