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延期理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8:43:14 153 人看过

延期听证的情况包括如下几项:听证参加人少于规定人数缺席人数导致意见比例失衡,可能影响听证效果因特殊情况,听证参加人全飞提回避中一需要核实处理的;听证组机关认延期的。

一、行政处罚怎么进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一、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二、程序正当的原则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三、结果公开的原则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求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公告,房屋的权属等调查结果应当公布,补偿决定应当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等。

三、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怎么走?

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1、听证的启动:主动(行政机关依职权)和被动(依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2、听证期限: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听证举行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还需公告;

3、听证主持人回避:实体原因(与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和程序原因(听证前已参与审查该许可事项的人);

4、制作笔录:听证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根据笔录作出决定;

5、其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且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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