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在何时实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5:51:46 477 人看过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的,可以按照相关执行。

外商投资法与原来的三法的区别大吗?

这部《外商投资法》对于外商投资的准入、保护、管理作出了统一规定,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推动形成全新格局,将成为彰显我国对外开放决心、为外商投资“保驾护航”的重要法律。

在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通过“外资三法”建立了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但是由于法律繁多、相互冲突,新的商业模式和行为不断出现,再加上近些年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等因素,

促使我们必须重新制定相关的外商投资法律。

而随着《外商投资法》发布,它将取代原来的“外资三法”,成为新的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为中国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政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另外,《外商投资法》还为未来外商投资中国,带来一些重要讯息:

(1)外商投资,最看重的就是投资国家的法治环境,而且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中国将会继续用法治为对外商投资保驾护航。

(2)中国市场是一个巨大“潜力股”,除了让中国企业自己分享,未来还会以更积极的态度欢迎外商投资,让全世界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3)中国对市场经济道路抱有坚定的决心,虽然是为外商投资制定的相关法律,但也有一视同仁的思路,中国对内资和外资的监督管理,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和规则,民营企业也将因此受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一条国家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什么实施外商投资管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二条外商投资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所称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在内。

第三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发布或者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自6月17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10月9日发布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同时废止。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及开放型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外商对华投资出现新情况和新特点。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对下阶段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做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原《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原《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篇章结构进行了调整,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的适用范围、管理权限、核准及备案的条
    2023-06-06
    250人看过
  • 长春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吉林省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长春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实行地域管辖。市劳动局负责我市市区内的中直、省属、市属、区属单位主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和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各县(市)劳动局负责本县(市)行政区域内的中直、省属、市属、县(市)属单位主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和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第二章职工招收招聘第四条处商投资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由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确定。企业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是指依法以劳动合同与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在该企业工作取得工资收入的中方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人等。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招收招聘
    2023-06-13
    217人看过
  • 云南省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直接登记制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云政发(1998)232号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外商投资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符合国家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投资总额在省级批准权限内,且不需要由我省综合平衡其生产和建设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下列情况之一,申请设立人可直接向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授权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注册:(一)外资企业;(二)不以国有资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的合资、合作企业;(三)国家产业政策中属鼓励类的科技先导型和外向型外资、合资、合作企业。(科技先导型和外向型企业分别由地、州、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和外经贸部门认定。)第三条申请直接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前,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由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名称预先
    2023-06-13
    35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为了加快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进程,改善外商投资企业在华的经营环境,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一、主要内容:(一)外商投资企业经过申报和区分外汇帐户后可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购汇,也可以继续通过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用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外汇结算帐户和用于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的外汇专用帐户(包括外汇资本金帐户,外债、外债转贷款、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专用帐户,还本付息等其它专用帐户)。(三)外资银行可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结汇和售汇业务,成为外汇指定银行。二、配套法规和操作办法为了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结汇、售汇及付汇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订了有关法规及操作办法,主要有《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和区分外汇
    2023-05-03
    428人看过
  • 上海市关于实施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
    为了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规范外商投资境内投资设立公司的行为,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局于2000年7月2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将本市实施《暂行规定》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投资设立公司或者购买其他企业投资者股权的仍须原市登记机关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资格证明函》后方可到被投资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其原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资格证明申请表;2、市外资委的批准文件(在鼓励类、允许类领域投资的除外);3、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4、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完的验资报告;6、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7、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8、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023-06-09
    366人看过
  • 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防范境外投资财务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国有企业合营的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国有企业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通过新设、并购、合营、参股及其他方式,取得企业法人和非法人项目[以下统称境外投资企业(项目)]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未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投资、管理活动的境外投资企业(项目),不执行本办法。第四条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应当贯穿境外投资决策、运营、绩效评价等全过程
    2023-04-07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在陕西省外商投资实施什么制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5
      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来我省投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
    • 外商投资何时成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 境外投资财务实施办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9
      从财政部获悉,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防范境外投资财务风险,财政部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什么实施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5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的,可以按照相关执行。
    • 外商投资在什么时候成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加盖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