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0 14:10:05 188 人看过

合作社是一种企业形式,旨在进行合作生产和发展经营。合作社是一种自治组织,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可以分为生产合作社、流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

合作社是一种企业形式,其成员是自愿联合起来的劳动群众,旨在进行合作生产和发展经营。合作社是一种自治组织。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合作社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生产合作社。即从事种植、采集、养殖、渔猎、牧养、加工、建筑等生产活动的各类合作社。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

2、流通合作社。从事推销、购买、运输等流通领域服务业务的合作社。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等;

3、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员存款贷款给社员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服务合作社。即通过各种劳务、服务等方式,提供给社员生产生活一定便利条件的合作社。如租赁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医疗合作社、保险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合作社的成员及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是农民自愿组成的。成员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平等的义务。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合作社的重大事项。成员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成员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因此,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共同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合作社是一种自治组织,旨在进行合作生产和发展经营。合作社成员应当是自愿联合起来的劳动群众,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平等的义务。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合作社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因此,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共同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家庭承包相关文章
  • 单务性质:房产抵押合同的合同性质是什么?
    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把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把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按抵物的不同,抵押可以分为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这两种形式。我国的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无证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无证房产抵押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023-07-17
    136人看过
  •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性质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定许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措施。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一样,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一般也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二,使用必须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具体情形;第三,使用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除此之外,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中,虽然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事先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是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最主要的区别。我国《著作权法》在第23条、第33条第2款、第40条第3款、第43条第2款、第44条中对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作了明文规定。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相比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作者声明保留权利者除外,这是我国《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的特殊规定。二、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性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
    2023-02-23
    267人看过
  •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1、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物权凭证。1)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实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2)它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拥有支配货物的权利,因此提单可以用来向银行议付货款和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也可用来抵押或转让3)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豁免,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2、海运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于以分类: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forshipmentB/L)。“备运提单’上加注“已装船注记”后,即成为“已装船提单”。根据报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
    2023-04-16
    274人看过
  • 法律文件的性质与作用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有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向全部已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时,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对于均仅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来说,其受偿顺序均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决定,首封法院的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将优先受偿。若债权人是基于所有权或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则该债
    2023-07-07
    364人看过
  • 工会的性质及作用分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关于工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2001年10月27日最新修正后的《工会法》,进一步加强了工会的职能和作用,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具体来说,工会的主要权利和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1、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2、当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3、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4、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5、工会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6、劳动者申请仲裁
    2023-04-22
    135人看过
  • 老供销社土地是什么性质
    原供销社的土地应该是划拨用地,使用权为供销社,国营企业宣布破产后,该土地可以进行划拨补办出让或是国家做价如股。划拨补办出让后该土地使用权变为个人或个人企业的使用权。国家作价入股该土地使用权为个人或企业和国家共同所有,土地性质依然为国有,只是使用权人发生了变化。现在这种情况很多见,国家鼓励民营企业成长,就会将原来不景气的国营企业进行改制,而原国营企业用地基本是划拨模式,所以当产权交由个人时就需要进行补办出让。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如下: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出让土地
    2023-06-28
    13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什么性质不得转让
    一、债权转让合同的性质:1、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二、什么性质不得转让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因此其内容仅针对特定的当事人才具有意义,才符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这类合同一旦转让,将使得当事人订立合同的
    2023-03-17
    131人看过
  • 公对公发票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要对公是因为,公司单位拿了可以报销。并且如果是公对公,必须要开增值税发票,否则是不符合税务局规定的。对私就是个人发票,写的是个人的名称。两者之间没有很大的区别只是发票的类型可能不一样。对公司可能开专用发票。对私的话开普通发票就好了还有就是开发票时,购买方的信息填写不一样。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公对公发票可以开成一张吗?公对公发票在开具时,发票开具一方需要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在填写受票方的详细信息后一次性据实开具即可。发票上面需要据实填写开票信息即公司名称、统一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信息等。同时商品编码需要正确添加,另外需要填写备注栏的也要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023-07-07
    234人看过
  • 什么是代理合同性质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1)代理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代理人有义务以本人的名义为本人实施买卖等活动,而本人有义务向代理人支付报酬。(2)代理合同属于委托性质。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3)代理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代理合同即告成立,无须以交付实物或给付其他财产为成立的前提。(4)代理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而是不要式合同。代理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通过面对面的谈判而达成协议,也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或者其他先进的通讯手段缔结合同。一、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法人签字吗授权委托他人代理某项事务的人,即委托人,相对方为受委托人或代理人。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
    2023-03-10
    148人看过
  • 仓单有什么作用,仓单性质是什么
    一、仓单有什么作用仓单的作用有:1.仓单是保管人向存货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当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经保管人验收后,保管人就向存货人填发仓单。2.仓单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仓单是存货人与保管人双方订立的仓储合同存在的一种证明,只要签发仓单,就证明了合同的存在。3.仓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代表仓单上所列货物,谁占有仓单就等于占有该货物,仓单持有人有权要求保管人返还货物,有权处理仓单所列的货物。4.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持有人向保管人提取仓储物时,应当出示仓单。保管人一经填发仓单,则持单人对于仓储物的受领,不仅应出示仓单,而且还应缴回仓单。二、仓单性质是什么仓单的性质是:1.仓单为有价证券仓单表明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对仓储物的交付请求权,故为有价证券。2.仓单为要式证券仓单须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且须具备一定的法定记载事项,故为要式证券。3.仓单为物权证券仓单上所载仓储物的移转,必须自移转仓单
    2023-04-24
    356人看过
  • 个人简历中工作性质是什么?
    一、个人简历中工作性质是什么?工作性质是指根据不同的角度和标准进行分类的意思,工作性质一般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钟点工等。按照脑力和体力标准,工作可分为脑力工作和体力工作。前者主要是运用智力完成工作内容的工作,包括组织管理性工作和业务实施性工作。组织管理性工作具体包含组织、领导、管理单位人事、财务等内容,一般都是具有职权性质的工作;业务实施性工作则是不负责组织管理而是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凭借专业技能或智力完成其岗位工作任务的工作。如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医务工作人员的医疗诊断和治疗工作等都属于业务实施性的脑力工作。体力工作是以体力劳动为主,运用体力来完成工作内容的工作。在实践中主要是那些直接从事生产劳动和服务的工作。如从事生产线上的装配工等。当然,有些工作的特点可能表现的没有这么明显,而是脑力和体力兼具。二、劳动合同主体都有哪些?1、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
    2024-02-05
    178人看过
  • 出版广角著作权性质是什么?
    一、出版广角著作权性质是什么?1、出版广角著作权性质是作品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格权不同于其他权利,它具有专属性,通常只属于作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属于法人单位,例如发表权、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性、修改权。2、著作权财产权是权利人独占使用作品的权利根据传播手段的不同,可分为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常见的是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二、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为需要具有侵犯著作权的损害事实、侵犯著作权需要具有违法性、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因果关系、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主观过错。1、侵犯著作权需要具有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2、需要具有侵犯著作权的损害事实损害事实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
    2024-01-31
    93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合同中定金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认购书中关于定金的定义及其在实际交付时成立的合同关系,并明确了定金罚则。最后强调,未履行相关债务时,应严格按照定金罚则执行。根据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规定,定金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如果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履行相关债务,就应严格按照定金罚则进行执行。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商品房认购书定金条款解析商品房认购书定金条款是商品房销售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对于购房者和开发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认购书定金是指购房者在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向开发商支付的一定金额的定金,以保证购房者购买商品房的权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认购书定金条款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需要引起购房者和开发商的重视。首先,认购书定金条款中关于定金数额的规定较为模糊,没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这可能会导致开发商收取的定金数额过高,从而给购房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压力。其次,认购
    2023-12-05
    319人看过
  • 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的什么
    影响或决定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条款。合同常见的使用名称有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契约、意向书、备忘录等等。上述名称都叫合同,但其是否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合同要看具体内容,即要看其是否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一般而言,作为继续磋商基础意向书、备忘录等只能表明双方准备订立合同的意向,因不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合同的补充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力合同到期签订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存在两种情况,如果补充协议只是对主合同除期限之外的部分条款作的补充性约定,则该补充协议可能因为主合同到期终止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一种情况是补偿协议本所就是对主合同期限及主要条款作出的约定,即为一份新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会冲突吗补充协议和原合同是否会发生冲突,由具体情况来决定。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变更,一般要作出明确的约定。补充协议条款和原合同不一致
    2023-02-13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更多>

    #家庭承包
    相关咨询
    • 供销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0
      呵呵,这是个复杂的问题,本人是供销合作社职工,根据本人知道的情况向你讲述;一开始,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供销社的性质是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后来,有的划归了全民性质(也就是国企),有的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而乡、村仍然是集体所有制。在城市也有国营的和集体的。商业局的下属公司内部也有国营与集体之分。但无论国营还是集体,都在一个系统之内——供销系统。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都属
    • 延吉市社保问题局的工作性质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未按时申报缴费的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除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将被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经济合作社是什么性质,由谁来监管?如何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农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社保户口是什么性质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
    • 著作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3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