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地下室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8:00:32 85 人看过

征收拆迁房屋时,地下室是属于合法的建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地下室的补偿数额,依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1、离婚时房产是归为夫妻一方所有的,那么拆迁补偿款还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产所有权人作出的补偿,房屋同住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所以,你要确定你离婚的时候能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首先就得确定你们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其实跟一般的夫妻财产分割一致。

2、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要是对方全部私吞你的补偿款的话,那么你可以及时追回。

但是,这里平均分配还需要注意一下地是,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所以,可能在经过法院判决之后,可能就不是所谓的五五分了。

3、离婚时房产如果是公有居住房屋,那么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就算是拿到法院那去,一般是会按照你们夫妻共同房产来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地下室拆迁时如何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一、地下室拆迁时如何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1.被拆迁房屋地下室的补偿价格可以按照当初购买地下室的支付金额计算房子拆迁地下室一般是按购入价格进行补偿,或按室内单价的一半进行补偿。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即计算其全部建筑面积范围。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2.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二、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拆迁补偿有三种方式,具体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以及二者结合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2023-09-27
    448人看过
  • 动迁地下室如何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农村拆迁补偿有三种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3、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
    2024-05-01
    131人看过
  • 地下室在土地拆迁中的补偿如何计算
    一、地下室在土地拆迁中的补偿如何计算拆迁补偿地下室应当是根据建筑面积和市场上的评估的价格来进行计算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即计算其全部建筑面积范围。对于低于2.20m以下的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3.违约责任,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
    2023-08-28
    153人看过
  • 最新房屋拆迁中关于地下室的补偿标准
    一、最新房屋拆迁中关于地下室的补偿标准在最新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中,对于地下室的补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1.根据政策,被拆迁房屋地下室的补偿价格可以按照当初购买地下室的支付金额计算。2.如果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的层高在2.20米以上,那么会按照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即计算其全部建筑面积范围。3.对于层高小于2.20米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则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补偿范围。二、最新地下室补偿计算1.在计算地下室补偿金时,除了考虑地下室本身的面积和层高,还需要考虑拆迁前是否通知了被拆迁人。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因此,被拆迁人就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和应对拆迁,从而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三、最新安置情况说明1.对于拆迁有户无房
    2024-03-01
    204人看过
  • 如何确认房屋拆迁主体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确认房屋拆迁主体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
    2023-06-04
    91人看过
  • 拆迁房产暂停登记期限如何认定,房屋拆迁如何赔偿
    一、拆迁房产暂停登记期限如何认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房屋保全期限是一年,在一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拆迁如何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
    2024-01-29
    421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认定“非住宅”房屋
    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认定“房改非房”的房屋类型,在认定“房改非房”时,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等,上述证件通常能直接反映生产经营主体和所在地,并能直接识别房屋的实际用途。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经营地为准。二是纳税凭证。一般来说,生产经营伴随着纳税,纳税证明(免税单位应提供免税证明)可以表明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住房,当然是“由房转非房”。三是租赁手续。出租房屋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发票、完税凭证等。四是住房实际使用情况。有的房屋虽然没有相关证照,但实际用于办公或生产经营;有的房屋虽然证照登记地在房屋内,但在这里没有办公或生产经营。前者应视为“以房养非”,后者则不能享受“以房养非”的待遇。五是作业时间。实践中,商品房的补偿普遍高于住宅。因此,一些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暂时将房
    2023-05-31
    95人看过
  • 如何补偿征地拆迁温室
    征地补偿标准
    温室的征地拆迁如何补偿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自治区、直辖市。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为解决征地过程中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机性较大的问题,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制定统一的征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征地
    2023-05-02
    245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费是怎么算,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拆迁人如何认定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是怎么算?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如下:(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二、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拆迁人如何认定?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
    2023-04-03
    415人看过
  • 地下室拆迁征地有补偿吗?
    一、地下室拆迁征地有补偿吗?是有补偿的,可以按照原来购买地下室的价格来补偿,可以按照室内单价的一半或者商量确定价格来补偿。建筑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作为地上部分的房屋与作为地下部分的地下室都有成为物权客体的资格,可以对他们单独行使权利而不涉及对方。如果拆迁给出不合理的理由,可以找当地房屋评估公司来进行实地测量。至于补偿如何计算,各地方在地下室这一块给出的方案是不一样的,具体还要根据当地的定位。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二)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三)青苗
    2023-11-19
    432人看过
  • 如何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该幢房屋内各户的建筑面积=各户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系数;其中:建筑面积系数=该幢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该幢房屋的总使用面积.3,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内的堂屋,厨房,厕所,楼梯间等共用部分,租赁合约或房产管理部门的租赁管理资料有记载的,按其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记载的,按照共同使用户数均分计算.4,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约(公房计租)对阁楼有记载的,对其中净空高度在1.4米(含)以上,不超过2.2米的部分,按实测使用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对净空高度在2.2米(含)以上的部分,按实测使用面积的70%计算建筑面积。
    2023-05-01
    385人看过
  • 地下室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地下室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这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畴,让地下室管理开一张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开正式事故证明,这样就能报保险了。至于责任问题按照“谁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判定。如果双方都是在开动状态下,则按同等责任判定。除非有一方明显具有过错,且双方都承认这个事实。二、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1、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对不构成犯罪的,交巡警部门负责接处警,勘察事故现场,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最初受理的单位应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出现纠纷时,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不组织调解工作,直接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解决因非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
    2023-04-14
    430人看过
  • 房屋拆迁时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
    涉及到同住人的资格认定情况一般存在于公房拆迁,公房拆迁的利益应当由房屋的承租人和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同住人)共有。实践中,发生较多的情况是各方当事人对是否具备同住人资格产生争议。那么,房屋拆迁时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还必须符合上述“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同住人。上述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的三种例外情形分别是: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
    2024-01-27
    328人看过
  • 征地拆迁房屋如何丈量土地
    一、征地拆迁房屋如何丈量土地1.房屋拆迁面积应以上述证书为基础进行核算,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若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一致,则以此作为计算依据。2.如果拆迁双方对于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异议,应由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进行实际测量。3.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而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4.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及政府批准用地文件的前提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对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重新安置,并给予相应补偿的法律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
    2024-07-27
    32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2022年房屋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如何认定被拆房面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30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
    • 拆迁补偿中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如何认定,被拆迁房屋面积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十二、关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
    • 如何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03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地下室拆迁征地有补偿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9
      对地下室进行拆迁,是需要支付补偿款的,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地下室里附着物的补偿费用,这些费用与本地的经济水平有关,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由拆迁者和被拆迁人协商决定。
    • 拆迁房屋拆迁房屋如何分割财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8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