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安置住房面积如何交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12:22 71 人看过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如扩大安置面积也应和你协商并经你同意;如没有这一过程开发商的单方行为无效。可选择让开发商重新安置或提出以成本价安置的方案。

房屋被征安置房面积限定否合法吗?

不具备合法性。

一是违背了交易公平原则

房屋征收虽然是一种特殊交易,带有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实现交易提供保障,但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力是针对被征收人出让房屋意愿而言的,面对一个合法征收行为,被征收人无权对卖不卖房屋作出选择,除了选择出让房屋外别无他法。而对补偿标准并无强制,没有对被征收人安置补偿房屋面积设置上限。由于征收人给出的安置补偿价往往低于房地产市场价,超面积部分按安置补偿价格折算补偿款,相对于市场价而言少了许多,若用该补偿款去买房,也不能购买到同类型、等面积的房屋,这给被征收人直观感受就是吃亏了。这显然与“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不符。如果强迫被征收人接受该方案,无异于与等价有偿原则背道而驰。

二是违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民事行为合法有效的要素之一,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应该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当属无效行为。在目前“房价持续上涨,货币不断贬值”背景下,老百姓更愿意持有房产,这也符合我国人民传统财产观念。超面积部分不提供安置回迁房,不符合被征收人意愿。

三是非法剥夺了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方式的选择权。

要房还是要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已经赋予了被征收人相应的选择权。征收人对房屋安置面积设立上限后,对超面积部分,被征收人只能接受货币补偿,从而部分剥夺了被征收人的法定选择权,违反了前述法规规定。

四是缺乏法律法规授权的非法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授权征收人可以设立房屋安置补偿面积上限,所以,征收人如果设立上限则缺乏职权依据,实施这样的行为属于越权行政。越权无效原则是行政行为基本原则,任何违反该原则的行为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综上,限定被征收人应得安置房屋面积的规定不具有合法性,据此而实施的征收行为属于超越职权的非法行政行为。作为征收人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方式的选择权,不能横加干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回迁房相关文章
  • 收房实际公摊面积增加了是否需要补交房款
    公摊面积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公摊面积”主要包括9项:1、电梯井,尺寸是按照电梯选型来确定的,井壁上安装电梯轨道和配重轨道,预留的门洞安装电梯门;2、管道井,走各种管道的空间,有垂直的,也有水平向的,有贯通的,也有分隔的;3、楼梯间,容纳楼梯的结构,包围楼梯的建筑部件(如墙或栏杆),同时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的建筑部分,联系整个建筑的交通运输;4、变电室,小区的电力系统中对电能的电压和电流进行变换、集中和分配的场所;5、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6、公共门厅,进入住宅后的一个较大公共空间,属于室内空间,采暖和制冷要求一般按建筑物功能要求设置;7、过道,住宅
    2023-06-13
    228人看过
  • 政府付款安置房如何交税
    一、政府付款安置房如何交税1、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2、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
    2023-05-09
    422人看过
  • 阁楼增加面积需要付款吗
    何女士在2004年初购买某小区一套建筑面积190平方米的房子,何女士与房产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该房为六楼,建筑面积148平方米、顶层阁楼为42平方米,均价为建筑面积8600元/平方米。最近,何女士收到房产商的交房入户通知书一看傻眼了:六楼的面积比原先约定的少了6个平方米,阁楼却比原先约定的面积多了11个平方米。对此,何女士已经与房产商交涉了多次,可就是达不成一致的协议:按照对于建筑面积差异如何处理的通常条款,何女士认为阁楼多出3%面积的部分就不应该再付款,而且六楼短少1.5平方米的房价还要双倍退款,当时是为了方便才统一定价的;房产商认为何女士应该支付,因为双方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合同里的阁楼面积和六楼面积是统一结算的,单价都是建筑面积8600元/平方米。[律师意见]阁楼增加的面积是否应付款,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若合同对楼房面积和阁楼面积的面积误差计算是分别单独作了约定的,
    2023-06-10
    113人看过
  • 安置房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安置房公摊面积一般是多少
    一、安置房公摊面积包括哪些1、安置房公摊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2、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3、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4、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二、安置房公摊面积一般是多少1、一般来说,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
    2023-06-16
    351人看过
  • 公摊面积不计入安置房的面积内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片区开发建设的意见》规定:安置房为小高层、高层的,电梯及由电梯增加的走廊公摊面积不计入回迁安置面积。《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公摊面积部分均不结算房价款。《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对被征收房屋的公摊面积按照1:1调换,安置房屋公摊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差额部分不结算差价。《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征收住宅房屋实行同类地段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所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等部分不结算差价,所对应的公摊面积不予结算费用。一、1:1回迁,是比换套内面积还是比换安置房含公摊的总建筑面积?法律层面上是拆一还一的,并且,不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因此,可以得出:刨除公摊后的拆一还一。大家可以看看经过拆迁,是否减少了原有的居住面积。如果原来的房子没有公摊,之后的房子有公摊了,那
    2023-03-22
    250人看过
  • 如果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与安置房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房屋面积与补偿协议不一致的,被拆迁人可以起诉法院解决。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方案,向依照本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补偿决定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并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
    2023-05-31
    147人看过
  • 如何确定拆迁安置补偿的面积?
    国家对拆迁补偿面积没有明确的规定,因地区不同政策有所不同,详情应咨询当地政府部门。通常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是确定拆迁安置补偿面积的法定证据,凡与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不一致的,必须以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根据我国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依法核准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如在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对于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且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房屋具有合法性的,应认定为违章建筑。但是对于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所记载的面积只能是相关土地管理部门自身的工作失误,对此所带来的问题也不应由当事人来承担。测算住宅的面积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房屋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那么单元住宅的销售面积怎样测算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
    2023-07-05
    388人看过
  • 安置房超面积价格多少
    一、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二、安置房超面积价格多少这个价格就是价格差多少就按照他们现在楼板的价格来补钱就行了,意思和买商品房的价格一样,但是你只用买多出来的那部分的面积就行了。三、相关法律或内容分类情况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2023-05-30
    355人看过
  • 如何在异地安置回迁房中交纳增值税
    拆迁安置房或回迁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或安置的政策标准,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房屋回迁业务常见的是对等置换形式,即按被拆迁人房屋原面积拆一还一,给予其同面积房屋回迁安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六条规定,(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第三条第
    2023-07-05
    425人看过
  • 可安置面积是确权面积吗
    房屋确权确定房屋面积:房屋确权面积是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而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是开发商测量出来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在购房合同上以及产权证上都是一样的面积,就是确权面积。房屋确权面积需要开发商在房屋竣工签订购房合同后提交登记注册,一般是3个月左右,合同内的房屋建筑面积就是房产证确权面积,也是购买的房屋面积。房屋确权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为了防止房屋被恶意侵占,如果实际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的确权面积不相符合的时候,可以依合同权利与义务要求开发商赔偿或是解除合同。一旦确定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问题之后就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了,以后的交易也是依照房产证上的面积销售。房屋确权证抵押贷款:房屋确权完成之后,政府会给你发布相关确权证件,利用房屋确权证可以到银行去贷款,一般银行会根据你房屋所处的位置、面积等综合因素来考虑你到底能贷到多少钱。贷到款之后可以用来搞发展。一、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
    2023-02-21
    183人看过
  • 搬迁公房住户如何安置
    一、搬迁公房住户如何安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所以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装修装饰费由被拆迁人支付。承租人补偿方式:(1)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X20%。被拆除房
    2023-05-09
    334人看过
  • 住房货币安置如何计算
    一、安置房是什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二、住房货币安置如何计算拆迁人应当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6个月的过渡费。拆迁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8个月,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期限结算,有一个月补一个月。不足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2023-05-09
    53人看过
  • 安置房入住后如何收费
    一、安置房入住后如何收费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安置房其性质跟商品房也没差别,但一般物业费标准会低于同类的商品房,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同,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二、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023-05-09
    320人看过
  • 宅基地超面积建筑如何安置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被征用之后,那么赔偿的安置房是需按照实际的面积来进行确定的,如果说不足或者是超过了,都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安置补偿相关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②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
    2023-05-31
    29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回迁房
    词条

    回迁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改造或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给予安置的房屋,通常是由政府或开发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的。 回迁房的分配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 回迁房通常会根... 更多>

    #回迁房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房如何增加名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5
      第一,如果是夫妻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第二,如果不是夫妻 如
    • 安置房面积新房面积多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拆迁安置用房,是指政府在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拆迁国有土地上居民私有住宅和租住公有住宅,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拆迁安置用房的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居民购买时,按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安置房面积新房面积不低于拆迁房对于被拆迁者,最关心的莫过于新房面积和赔偿政策了,新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可以购买不低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拆迁
    • 单位房增加面积后如何办理变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建设等),就是属于违法建设。如果审批过的,持有关文件,去申请测量后,不能办理的如果没有经过审批(土地、规划
    • 株洲的住房安置人员如何认定,有哪些情形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
      株洲的住房安置人员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住房安置人员是指在征地范围内实际居住,户籍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家庭常住人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 1、独生子女; 2、新婚夫妇持准生证的; 3、符合晚婚条件的大龄青年(独生子女除外); 4、配偶一方户籍在外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住房安置人
    • 房屋公摊面积增加时买房者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6
      房屋公摊面积变大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多余价款,超过绝对值3%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