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权属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8:30:11 496 人看过

一、安置房产权是什么

政策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且用于安置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为经适房产权。但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经适房交易限制。普通经适房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的按“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政策补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补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价差的70%。新东城、新西城的安置房的交易时间则不限,只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可。

二、安置房所有权的划分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

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

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安置面积差额规定
    1、对于房屋拆迁安置的面积差异,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按照房屋销售面积的相关规定进行,而该法的具体规定如下:房地产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货款和利息的,应予支持。买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率小于3%(含3%)的部分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率大于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属于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由房地产开发商将面积误差率小于3%(含3%)部分的房价和利息返还给买受人,面积误差率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者。每平方米的价格应按成本计算。二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一个原则性规定,即第十八条
    2023-05-31
    220人看过
  • 原公租房拆迁安置后的房属于什么产权
    所有物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或者使用期限,房子也不例外。房子在经过一定的年月后会慢慢地老化,变得危险,这时就需要拆迁了。当然,在拆迁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被拆迁住户的安置和补偿问题,那么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律师为帮答疑解惑,整理了如下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一、拆迁了遇到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是婚后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求问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人: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
    2023-06-22
    282人看过
  •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哪个
    私房,如果按房屋面积拆迁的,利益归产权人,由产权人对同住人进行补偿;房屋为公有住房房屋拆迁的利益应当由房屋的承租人和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即同住人共有。实践中发生较多的情况是各方当事人对是否具备同住人资格产生争议的问题,时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根据《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中对“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定义为,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被拆迁后所得的(
    2023-03-17
    374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动迁和劳动力安置等项工作。违规拆迁安置一先拆迁后补偿律师代理的案子中有不少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采用“先拆后补”的方式进行拆迁,这是极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采用“先补偿后拆迁”的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违规拆迁安置二补偿所依据的评估时点错误我国虽然明文规定房屋价值的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但存在因种种原因七八年后下发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况,此时的房价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无疑是不公的!而这种长期拖延的形成,只能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其责任。“久拖不决(征收补偿决定)”期间的房屋价格上涨,理应由对征收项目负有实施职权的政府一方“买单”。违规拆迁安置三“拆违”“拆危”等违法拆迁现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伴随在拆迁过程中的
    2023-04-16
    489人看过
  • 从“拆迁安置”到“安置拆迁”
    ——涟水县平安拆迁创建侧记市委书记刘永忠一行在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卫平、县长陈卫京陪同下,视察盐河整治工程小李集嵇陆段房屋拆迁现场。拆迁安置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房屋拆迁知识测试。□本报记者张旭通讯员张立兵张金海冯新亚今年以来,涟水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围绕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年初提出建设4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工作目标,以调处城市房屋拆迁矛盾为工作切入点,积极创建平安拆迁,加速城市化进程。全年完成了33个拆迁项目,搬迁居民3711户,拆迁房屋60万平方米,实现了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打造了淮安市平安拆迁的又一亮点。加强领导以强大的整体合力处理矛盾涟水县严格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把处理拆迁矛盾作为推进拆迁的重要抓手。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拆迁信访动向,经常参与共性拆迁矛盾的调处工作。县拆迁办成立信访督查科。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拆迁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实施单位的每
    2023-06-08
    311人看过
  • 拆迁产权置换是否属于人口安置
    所谓的拆迁产权置换,就是被拆迁人不要补偿货币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而是选择了房屋补偿的方式。拆迁产权置换不一定是按人口安置的。主要看地方政策,总的来说有三种类型:1、按户籍人口数量。户籍人口数量中排除已经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人口后,乘以人均安置面积即为总的安置面积。2、按房屋面积或宅基地面积。有的地方按照房屋面积乘以一定系数确定,有的地方则按宅基地面积的一定百分比确定。3、混合模式。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按户籍人口数量,还是按建筑面积来确定安置面积。一、农村搬迁房屋如何赔偿农村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选择货币安置的,按应安置面积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参照同地段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具体补偿可以根据当地政府政策为准。二、拆迁院子算吗拆迁院子也是算在被拆迁的面积内的。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中,被征收人合法享有的院
    2023-06-27
    193人看过
  • 拆迁安置标准解读:房屋拆迁及补偿规定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
    2023-07-07
    288人看过
  • 【拆迁安置】北京出台拆迁安置补偿新规
    今后在北京城市住房拆迁时,被拆迁人不但可以房屋安置、货币补偿二选一,如果对拆迁基准价有异议的,还可以自行选择机构评估。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近日在全市施行。据《意见》,拆迁中,被拆迁人可选择房屋安置也可选择货币补偿。选择房屋安置的,拆迁双方当事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也可按照原住房面积实行房屋置换,各区县可结合被拆迁人原住房实际状况、外迁区位差异等因素,制定具体置换办法。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意见》着重就被拆迁人对拆迁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做了规定,即评估机构要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确定拆迁区域内的补偿基准价格,基准价要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天,由评估机构在现场说明,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对基准价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该委员会由北
    2023-04-22
    17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吗
    不属于。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地,并不能随便买卖。其实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和联系(1)土地来源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来源是划拨或低价出让,而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2)产权区别。很多安置房是不具备完全产权的,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具备完全产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3)质量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有限,因此,安置房的建设一般不如商品房。(4)交易时间上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上的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销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5)交易限制的区别。因为其安置对象
    2023-02-28
    111人看过
  • 无证的拆迁安置房
    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大家的购买至关重要。提醒大家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一、西安安置房买卖规定1、根据规定,拆迁安置房要上市,必须补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优惠的有关规费等。从无锡市国土局网站公布的安置房上市应缴纳费用看,依据地段不同,各安置房小区土地收益等费用从每平方米621元至1986元不等。2、这个交易必定有风险,但是真要交易也是可以
    2023-06-26
    21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归属于哪一类房产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是因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属于什么类型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而业主与物业就是平等的主体。《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可以通过停水、停电、停暖、停气等手段来催缴物业费。业主逾期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能够催告业主,让业主
    2023-07-04
    218人看过
  • 公房拆迁安置款属于遗产吗
    众所周知,公房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那么公房的拆迁安置款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呢?近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鲁氏三姐妹起诉同胞兄弟鲁某继承案件的判决对此作出了明确的答复。邢某生前与早年去世的老伴鲁老先生共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多年来邢某一直承租一间公房。2004年9月底楼房拆迁,邢某的儿子鲁某代母亲与拆迁安置部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领取了拆迁部门给付邢某的房屋安置补偿费13.87万元。国庆节期间鲁某用13.2万元置换了一套公房,房屋承租人写在了自己的名下。12月初,邢某病故。由于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处理意见不一,邢某的三个女儿把自己的同胞兄弟鲁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继承母亲邢某名下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邢某的另一个女儿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原告在法庭上气愤地表示,鲁某私自处分母亲的拆迁款,用母亲的钱“购买”房屋,承租人还写在自己的名下,在母亲尚未过世的情况下就剥夺了母亲的住房权利
    2023-06-15
    167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确权是如何确权的
    办理房产证。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拆迁房屋的原有证件,拆迁协议,结算清单,身份证,一般情况下这些证件的所有人名字要一致的.如产生各种资料上名字不一,或拆迁面积和调产面积有找补的情况,还是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询问。一、安置房是什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费用1、手续费由拆迁
    2023-04-05
    182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通用版<p>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_</p><p>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
    2023-07-06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烈属办理拆迁安置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
      1、申请权籍调查。这一步主要是为了确认房屋的空间位置,已经权属来源是否准确、界限是否明晰,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第一步。申请人需要带身份证的原件及相关的征收材料证明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并申请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这个需要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因为根据不同地区的征收规定不一致,可能有的的地方购买安置房是需要交税的,但是一般都是不需要交税的。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
    • 拆迁安置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08
      1、双方所签的合同有效时的纠纷处理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房产商擅自改变房屋座向等情况,可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但按规定房产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被拆迁方变更方案。如果房产商未告知,房产商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应按合同约定安置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分别进行评估,房产商补偿被拆迁方的价差损失,且房产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现在修建
    • 拆迁后安置房产属于谁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
      私房被拆除,根据房屋面积被拆除的情况下,利益归属于所有权者,所有权者拆迁公有住宅的利益应由房屋租赁人和房屋共同居住人共有。实践中发生的情况多是各方面当事人是否有同居资格发生争议的问题,房屋拆迁时如何认定同居资格,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第4项规定:共同居住者是指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的房屋上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生活1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市内没有其他住
    • 农民安置房属于哪种类型的拆迁安置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农民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划拨地,没有土地年限限制,不过买卖的时候,有一笔土地出让金的费用,不过也不多,不用担心。
    •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5
      私房拆迁,如果按房屋面积拆迁的,利益归产权人,由产权人对同住人进行补偿;房屋为公有住房房屋拆迁的利益应当由房屋的承租人和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即同住人共有。实践中发生较多的情况是各方当事人对是否具备同住人资格产生争议的问题,房屋拆迁时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