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实施要有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2:05:19 346 人看过

(一)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

(二)行政行为本身必须具有行政管理内容,即必须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三)送达相对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第三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0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的具体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行政复议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
    2023-07-03
    193人看过
  • 在什么条件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被改变
    具体行政行为一旦被诉,作为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它应当是确定的,不容被告随意改变,所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允许被告任意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1、被告只能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审期间不允许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2、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及由此产生的结果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原告的态度。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67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56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023-06-11
    213人看过
  •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是:1.具体行政行为体现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目标,因而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相区别。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是以它所拥有的行政职权为前提的。如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是由国家的交通管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一相对人,也可以是特定的物,还可以是特定的行为。如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处罚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违反交通规则者。3.具体行政行为能直接产生有关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但是,这种法律效果只对业已发生的特定的人和事件有拘束力,对以后发生的同类事件没有效力,只是一次性处理。如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就一次违规而言,
    2023-04-24
    401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的行政不作为需存在哪些条件可以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
    2023-04-03
    138人看过
  •  兰州实行限行政策及具体实施时间
    这段内容描述了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限行区域位于东岗立交桥至七里河黄河大桥之间的围合区域内,限行时间为在工作日和双休日的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区域包括道路和桥梁,其中南环路、工林路、建西东路不限行,其余道路、桥梁均限行。限行时间为在工作日和双休日的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不限行。2.限行区域:以东岗立交桥—南环路—工林路—兰工坪路—建西东路—武威路北段—任家庄街—光华街—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北滨河路—雁滩黄河大桥—南滨河东路—雁园路(雁白黄河大桥)—雁北路—东岗立交桥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桥梁。上述限行区域边缘路段中,南环路、工林路、建西东路不限行,其余道路、桥梁均限行。 兰 州 道 路 限 行 规 定兰州道路限行规定是指在兰州市域内,某些时段和某些道路上实行交通限行措施,以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根据《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道路
    2023-09-12
    89人看过
  •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以及法律后果
    一、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有:1.行政决定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诸位,当某种行政决定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时,该行政决定就是可撤销的行政决定。2.行政决定不适当。所谓不适当,是指行政决定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习惯等情形。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在很多情形下同时是不合法的行为,但在有些情况下,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并不违法。二、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是: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
    2023-06-06
    79人看过
  • 实施行政许可对实施主体及权限有何要求
    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由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其法定授权范围内,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在我国,哪些行政机关和组织可以称为行政许可的主体,其权限范围有多大,一般都有单行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可应当严格依照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实施,不得越权,不得滥用权力。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
    2023-06-13
    310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中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是什么
    从我国的行政许可法里面,我们可以知道什么是行政许可法,属于我国的行政机关,根据我们国家的公民提出的申请表,或者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法人,以及组织性质的当事人所提出来的申请,然后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事项进行审查,经过规定的审查之后,准许当事人从事一些比较特殊的活动,这个过程叫做行政许可。在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当中,是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的,按照原则去将行政许可法里面的细则进行运用。那么,这里面所讲的原则具体包括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些,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细则,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一)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作为前提。从行政许可法里面,我们可以知道,行政许可的实施,是要在公民提出申请,或者是法人、组织提出申请之后,行政机关才会对当事人要进行的活动进行审查,审查该活动是否具有法律里面的从事资格,也就是说当事人进行申请,是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行政许可是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才会产生的行政许可,
    2023-05-02
    62人看过
  • 行政许可实施时间有什么要求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作出行政
    2023-02-20
    69人看过
  • 对具体行政行为才可提起诉讼,哪些是具体行为行为?
    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不服行政主体的下列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2、行政强制措施。具体指强制扣留、强制治疗、强制戒毒等人身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及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如防疫、交通、自然灾害等情况下,为社会安全采取的强制措施。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企业经营自主权具体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内部人事管理权,工资奖
    2023-04-28
    83人看过
  • 实施行政处罚执行机关必须要具备哪些条件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一、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一是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二是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三是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四是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1.不予处罚。根据规定,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依照处罚的下限或者略高于处罚的下限给予处罚,但不能低于
    2023-02-19
    397人看过
  • 经营者以行政机关强制为由实施垄断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问:经营者以行政机关强制为由实施垄断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答:《反垄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实践中,经营者借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比较突出,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对经营者以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行政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为由,实施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作了列举式规定。包括:以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行政限定为由,从事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行政授权为由,从事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依据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发布的行政规定为由,从事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2023-06-12
    71人看过
  • 实施行政许可具体规定有哪些制定规则
    (1)不得增设行政许可;(2)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
    2023-06-13
    351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
    2023-06-02
    18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行为实施主体可以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6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 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行政行为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特定事项作出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相关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如下:1。具体行政行为反映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是实现国家行政目标,因此不同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以其行政职权为前提。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个相对人,特定的东西,特定的
    • 可以以强制措施为名制定具体实施行政法律法规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5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法律尚未制定,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除《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一项外,还可设定第四项和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行政法规尚未制定,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设定《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事实行为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1
      行政事实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 而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行政许可实施条件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6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2、必须依法取得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明确授权,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将行政权概括性地授予各级行政人民政府,各级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不同的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责。 3、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也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不得超越管理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