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管辖权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51:06 250 人看过

一、民诉法管辖权司法解释

民诉法管辖权司法解释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案件影响的大小来确定级别管辖的。把性质重大、案情复杂、影响范围大的案件确定给级别高的法院管辖。

二、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时间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管辖权异议提出的理由

1.上诉主体原因,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

(1)驳回异议的裁定;

(2)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

2.审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措辞不当的后果,提请管辖权异议是很多货款纠纷中作为被告的债务人惯用的拖延诉讼的手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司法解释
    一、合同履行地管辖司法解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履行地管辖必需约定吗(一)般都建议约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是为了方便诉讼,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支付房租以及支付违约金等。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3-04-13
    473人看过
  • 管辖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管辖权的司法解释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6、被告一方
    2023-06-03
    297人看过
  • 民间借贷管辖的最新司法解释
    一、民间借贷管辖的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
    2023-04-30
    437人看过
  • 协议管辖权的最新司法解释
    协议管辖最新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书面协议民事诉讼法第34条,包括书面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权条款或诉讼前书面达成的管辖权选择协议第三十条根据管辖权协议,起诉时能确定管辖法院的,以管辖法院的协议为准;无法确定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权。管辖协议规定,两个以上与争议实际有关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第三十一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措施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声称管辖协议无效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二条管辖协议规定,管辖权由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行使。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发生变更的,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5-07
    167人看过
  • 仲裁管辖的司法解释
    一、仲裁管辖的司法解释仲裁管辖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仲裁司法审查司法解释明确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范围,包括: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申请执行和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案件;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仲裁裁决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等。二、商事仲裁的诉讼个性商事仲裁的诉讼个性有:1.自愿性。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2.专业性。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是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3.灵活性。由于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诸多具体程序都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与选择的。4.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5.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使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迅速得以解决。6.
    2023-04-25
    215人看过
  • 民间借贷管辖的最新司法解释
    一、民间借贷管辖的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
    2023-04-12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管辖权异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5
      当事人认为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诉讼管辖权的司法解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般刑事案件的管辖权由犯罪地管辖,没有特别针对合同诈骗管辖权的司法解释。
    • 管辖权的司法解释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主要有: (1)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2)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
    • 案管辖权的司法解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般刑事案件的管辖权由犯罪地管辖,没有特别针对合同诈骗管辖权的司法解释。
    • 民事诉讼法管辖权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2
      关于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是有着严格飞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