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与债权债务的关系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20:22:09 187 人看过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次上诉会怎样进行判决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会判离婚的,财产的话就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双方情况进行判决。

我国《民法典》有如下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都无过错离婚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债务和财产与孩子有什么关系
    一、夫妻离婚债务和财产与孩子有什么关系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债务和财产的分割与孩子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1.夫妻间的债务和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事务,孩子的权益通常不会直接涉及其中。2.在实践中,夫妻双方可能会考虑到孩子的未来生活和教育需求,在协商分割财产时作出一些让步或安排。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而是基于家庭情感和责任的考虑。3.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将部分财产留给孩子,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直接成为这些财产的合法所有者。孩子的权益和利益应当通过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来维护和管理。4.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共同债务,这些债务也应在离婚时进行合理的清算和分割,以确保不会对孩子的未来造成不良影响。二、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在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一定的原则。1.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分割,不能由一方单方面决定。2.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因性别差异而歧视或偏袒某一方
    2024-07-16
    354人看过
  • 财产分割与离婚关系的探讨
    可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有变卖、转移、隐藏等行为严重损毁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严重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的。起诉离婚不分财产可以吗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是可以的。当事人可以只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要求分割财产,这样法院在判决时只会对是否离婚作出判决,不会对于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如果离婚后又想分割财产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分割;或者也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023-07-05
    498人看过
  • 离婚债务与讨债有何区别
    离婚债务与讨债有什么区别离婚债务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而讨债是一种行为,是向他人索取应得的债务的一种权利。在夫妻离婚诉讼中,涉及夫妻债务时,会出现很多虚假债务,比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与他人伪造债务,并在离婚时主张夫妻共同赔偿债务,以此在经济中得利。所以法院如果认定夫妻一方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必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使一方借款,另一方知情,但借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也不算做共同债务。”在举证方面,主张的一方需要举证。大额支出举证还是不难的,如果大额负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用于购买房产等,还是很容易举证的。债权人一旦起诉夫妻,要求返回债务,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对债务均承担连带责任。只有个别情况除外,比如夫妻一方借钱时,在欠条上明确约定债务仅为夫妻一方承担。债权人起诉夫妻和夫妻离婚诉讼的判决并不互相违背,在债权人起诉夫妻的案件中,夫妻承担了连带责任
    2023-04-17
    88人看过
  • 地役权与债权的关系及区别是什么?
    地役权是物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法定地役权仅限于法律规定情形产生,只能用于实现公益。地役权的性质如下:(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与债权的关系及区别是什么?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
    2023-11-28
    119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债务分割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债务分割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债务分割方式如下: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3.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4.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5.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三、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怎么办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重新分
    2023-06-04
    185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赌债算共有债务吗
    赌债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一、夫妻一方死亡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吗遇到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的情况时,夫妻另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有遗产的话,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若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偿还的,所谓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资。但是个人赌债或者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一般不被人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3-03-14
    414人看过
  • 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的关系和区别
    可分之债是不可分之债的对称。大多数人为当事人能够承担或享受的履行目标是可分割的债务。标的物可分是指物体不会因分割而损害其经济用途,降低其经济价值或改变其性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建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应当按照份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不可分之债是可分之债的对称。大多数人为当事人承担或享有不可计物的债务。不可分割是指因分割而损害其经济用途、降低其经济价值或改变其性质的物品。履行标的物为不可分割债务时,大多数当事人不能分割履行标的物,各方通常享有连带债权或债务。可分物是不可分物的对称。分割后害其经济用途、降低其价值或改变其性质的情况下,如粮食、油、酒、燃料等。民法区分可分物和不可分物的法律意义在于:(1)分割可分物的财产时,共有人可以分割实物;分割不可分物的财产时,只能有人获得该物品,有人获得金钱补偿;(2)同一债务有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参与,债务标的
    2023-08-09
    388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与债务分担
    1、缺席开庭,第一次起诉,基本会判决不准离婚。2、第一次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仍不出庭,缺席开庭,一般都会判决离婚。3、如果是为了拖时间,建议第二次起诉开庭时去开庭,这样可以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且第二次不去开庭基本没什么意义了。4、如果找不到人,一般都会公告法律文书,公告期60天,所有文书都要公告送达。以上就是起诉一方不去法院怎么判的具体回答。离婚协议书债务的处理详细版<p>夫妻婚期关系期间对外借取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应当共同偿还。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协商确定对外的债务由一方来偿还,这个约定并不违背法律的规定。但有一定的限制,因为是由双方的其中一方还债,这种偿还主体的确定,只有在&ldqo;对内&rdqo;时——即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ldqo;对外&rdqo;——即对于债权人而言
    2023-07-02
    50人看过
  • 债权可以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吗
    如果是共同债权,可以作为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案例】李某与郑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4年12月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离婚后的一天,李某在家中发现一张借条复印件,该借条载明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郑某向项某出借了款项200000元,李某认为该笔债权在双方协议离婚时未作分割,应为夫妻共同债权,故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该债权200000元。郑某在法庭上辩称,李某诉称的借条是真实的,但借条的形成过程是李某的妹夫项某因资金周转,于2008年3月向郑某弟弟借款,并向郑某弟弟出具
    2023-08-02
    351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6-18
    353人看过
  • 没有债务的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离婚时财产没有债务多,如果是指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需要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后有多余的按照法律规定的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
    2023-08-11
    500人看过
  • 财产分割与债务计算
    夫妻共同财产
    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湖南户口迁移流程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1.有工作的,需要单位提供单位不接收户口证明;无工作的需要开失业证明;2.户口现在所在派出所的户籍证明;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村委会的接收落户证明和户主与你的关系证明(如落户到你爸爸的户上,要父子关系证明)5.迁入地区派出所申请表格;6.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好以上6件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证;持准迁证户籍卡和身份证到户口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转移手续;档案转移流程:持身份证和报到证原件到迁入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协议和档案调函;持档案调函到原档案保管地点提取档案;离婚了债务怎么分割离婚了债务的分割: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共同债务清偿前夫妻双方离婚的,对债务做了约定,有一方承担,债权人可以向其要求清偿;如果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
    2023-07-04
    332人看过
  • 分可债权与不可债权之间的关系与差别
    可分之债可依法律规定而成立,也可依当事人的约定而成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各债权人或债务人按份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不可分之债是“可分之债”的对称。多数人为当事人所承担或享有的履行标的为不可计物的债。不可分物是指会因分割而损害其经济用途、减少其经济价值或变更其性质的物。在履行标的物为不可分物的债时,多数当事人不能对物分割履行,各方当事人之间通常享有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不可分之债的效力不可分债务的效力,原则上准用关于连带之债的规定。有关连带之债的效力下文将作说明。但不可分之债与连带之债比较二者在效力上并不完全相同,它们的区别是:1、不可分之债虽可准用连带之债的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而连带债务不问给付可分不可分,当事人之间均为连带关系;2、不可分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之债可以部分履行;3、对连带债务,由于当事人
    2023-08-14
    156人看过
  • 离婚关于一方存在债务的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比例如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债务分割如下:1、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需要用个人的财产进行偿还;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需要用夫妻财产偿还。一、夫妻分居后财产怎样分配夫妻分居后所获得的财产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具体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023-03-06
    49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更多>

    #离婚财产分割
    相关咨询
    • 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债务和债务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1)无论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还是通过诉讼程序得来的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有关财产的处置,都是就双方内部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均不能以此逃避对共同债务的清偿。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应将离婚的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对外共同债务的清偿,并承担连带责任,离婚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与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有区别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1-14
      离婚财产分割与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有区别吗?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的原则。照顾未成年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是人民法院在解除同居关系和审理离婚案件时均必须坚持的一贯原则。  同居关系没有合法婚姻做基础,在解除同居关系、确定具体财产的归属
    • 离婚后财产分割与债务纠纷如何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纠纷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离婚后财产分割与债务纠纷: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
    • 借贷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5
      1、债之关系,又称债权关系或债务关系,指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其得请求给付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债权,称为债权人;其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这种得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 2、借贷关系,指基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 同居财产分割与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13
      1、处理依据不同   解除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财产处理。 2、法律保护模式不同   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婚姻法》第十八条列举的财产以外,均为夫妻共有财产,夫或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则以财产取得方式确定产权,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