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什么时候会被收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4:32:54 188 人看过

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

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

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

4、自动放弃土地的;

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

一、关于宅基地的权利和资格

分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二、房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是什么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划拔土地国家在哪些情况下无偿征收

划拔土地国家在下列情况下无偿征收:

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

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

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

4、自动放弃土地的;

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吗?
    1、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前提是房屋被依法征收,言外之意,如果房屋被非法征收、破坏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房屋灭失的,不会产生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法律后果,该使用权仍属于被征收人享有。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对城市房屋所有权人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规定,购买房屋时亦不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对价,换言之,宅基地使用权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笔极大的财富。它涉及到公民安身立命之根本,在对其进行处置时也应当更加审慎。2、除了征收外,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也有可能会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不管是单位的房屋,还是属于公民个人的房屋,都有可能会被征收。一般
    2023-07-29
    183人看过
  •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一、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对社会影响深远。中国的土地征收程序还存在着很多缺陷,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完善。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三、两者的区别(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
    2023-05-04
    61人看过
  • 土地被征收是否必须收回使用权证
    土地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就灭失,土地使用权灭失的,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回收土地使用权证。一、补办房产证需要土地证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污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据此,补发房产证不需要土地证,房产证补办流程大致如下:1、备件申请。丢失房产证的拥有者需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形式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以及房产证内所登记房屋的房屋坐落、房屋结构、房屋面积等房屋具体情况,以及房产权的来源情况。2、备件查档。3、登报声明。4、勘丈入册。5、等待房产证
    2023-03-01
    38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应当返还土地出让金
    一、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应当返还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在被收回时,涉及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多种多样。首先,政府在主导的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利用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例如,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土地,在与国土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并缴纳了相应的出让金后,政府通过财政支持的形式补助企业一部分资金,以便建设回迁房并无偿移交给动迁户。二、土地出让金的多元化返还途径除了用于安置回迁房外,土地出让金的返还还有其他途径。1.是用于拆迁补偿,即政府在招拍挂土地时,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让,开发商介入拆迁并在交纳出让金后获得部分返还。2.是用于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减轻开发商的负担。3.返还的资金也可能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等,这些设施通常由企业在立项时承诺建设,并在制定房价时计入成本。三、政策规定与权益维护政府还可能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开发商的关联企业或个人,用于企业经营奖励或财政补贴。在
    2024-01-29
    15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有没有补偿
    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有没有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因此不予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灭失而终止。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届满,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交还土地使用证并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签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在《土地管理条例》中,1998年2月17日颁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首次提出并界定了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并将其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国
    2023-05-02
    161人看过
  •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
    答案是会的。1、为了更好地处置和有效利用闲置土地,我国法律赋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置闲置土地的权力。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于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从上述规定来看,对于设抵押权的闲置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收回。但《办法》第十三条同时规定,“在拟定设有抵押权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时,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抵押权人。”但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是否应当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权人的利益如何保护等,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制定《办法》的目的在于促进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收回土地并不是立法的目的。因此,当拟收回的土地已设立抵押的时
    2023-05-04
    345人看过
  • 2024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
    一、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农村的土地因为使用的方式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尤其是农村承包的土地而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或者调整承包地。因此,在2018年承包地不会被收回,土地承包方可以根据本户意愿,将承包地流转他人经营,也可以自行流转土地经营。农村土地收回的条件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家庭承包方式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主要目的在于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位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因此,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可能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是按户而不是按人进行的,农户才是分得承包土地的主体。你爷爷作为一个单独的承包主体,随着他女儿的出嫁和
    2024-04-21
    385人看过
  • 被征用土地未使用合同到期能否收回
    一、被征用土地未使用合同到期能否收回个人没有收回的权利。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二、征收土地纠纷谁来解决村民土地纠纷可以找村委会、乡镇政府部门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
    2023-05-06
    161人看过
  • 5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会收回吗?
    一、5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会收回吗?5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不会收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见对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权应当自动延期,这种延期属于无偿办理,可以重复延续;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因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这种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属于规定,应当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够划拨土地,则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于没有设置使用权期限的划拨土地,就不用担心期限的问题了。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
    2023-06-03
    356人看过
  • 收回集体土地收使用权,村委会有权利吗
    在征收活动中,农村和城市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在城市里,居民委员会基本平时就没什么权力,到了征收时更是不怎么发挥。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可就是“权力”巨大了。足可见,村民委员会在实践中是有着巨大能量和影响力的。那么,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村委会究竟能有什么权力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告诉我们两点,其一,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一级政府,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最低一级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据此,村委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权力”(power)。其二,看字儿就看出来了——民主。也可以解读为公开、透明、商量着办等等老百姓易于理解的说辞。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据此来看,它确
    2023-05-22
    447人看过
  • 国家什么时候发布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申请并如何实施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一、房子产权到期如何处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依法办理。土地上房屋和其他房地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还应当予以批准;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财产由国家免费收回。房屋所有权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未依法批准续期的,国家应当免费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应当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对地上房产给予相应补偿。二、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
    2023-03-25
    67人看过
  • 收到退回土地使用税怎么处理
    收到退回土地使用税的处理方式为:1、城镇土地使用税返还账务处理是:(1)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在取得时计入递延收益,按照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开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寿命期内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该将剩余递延收益一次转入营业外收入。(2)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计入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2、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
    2023-04-05
    18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将会在何时到期?
    (一)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六)其中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多少年对于构成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串通倒卖的,以共犯论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
    2023-07-04
    429人看过
  • 土地确权中什么情况的土地将会被回收
    土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1.一家多处宅院,这个不用多解释,因为国家土地确权的原则就是一户一宅的,这个问题也成了影响土地确权顺利进行最大的困难。2.宅基地荒废不用的现在大家都能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往城市发展,不愿意继续待在农村了,这就形成了很多宅基地被荒废了,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对于这种情况,国家可以把土地进行回收,
    2023-05-05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那么什么时候划拨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9
      划拨土地使用权会收回的情况有:当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长期未被使用的、取得者去世的、违法使用无偿取得的划拨土地的,政府都可以将其收回。
    •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后果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怎么补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的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 3、在进行估价时利用
    •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时候到期?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6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规定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自动续期,其他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权利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申请续期,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变让?什么时候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在中国,购买的商品房一般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我们买的房子和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按照用途是可以分为住宅70年,工业50年,商业40年购买的房屋时所有权,就是说这个房子是你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一般开发商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后,开发一个楼盘还需要1-2年的时间,然后才能开盘销售,你买的房子说占土地使用权是从开发商买土地时间开始算起的,所以从你的这个情况开,开发商是2002年就取
    • 收回土地使用权又又批准使用的,还能再收回土地使用权吗? 为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