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4:04:29 329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炼山:烧炼前应开设12米以上防火隔离带,用火时间从上到下点烧;烧炼时应由有经验人员在场指挥,并调集和准备好足够的扑救人员和扑火工具,待余火熄灭后,必需留人员看火场3个小时后人员才能撤离。2).生产性农事用火:需将农田(地)稻草、田旁草等进行炼烧,积肥的,应选择暗火堆烧方式,堆烧场地应选择离山边、林缘50米以上开阔地并开设半径5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圈。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原件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林业局办证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人员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请。受理人员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受理人应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受时间,并向申请人出具《连山县林业局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

2.受理:

1)受理审核:政务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布的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形式要求、申请材料目录及受理审核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

3)受理决定:申请属于受理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办事指南公布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通过现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通知书可在办证窗口领取。

4)收件转办。接件受理人员作出受理决定后当日或次日将受理材料转送至后台审批人员

3.审查

书面审查。承办股室领导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复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4.作出决定

1)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决定公开。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许可结果。

3)证件制作。予以批准的,证件制作人员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制作证件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连山壮族瑶族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林业办公大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1995年)

第五条在特别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内和林缘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单位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森林防火条例(2009年)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2017年)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

(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

(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

(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多久时间
    一、办理时限15(工作日)二、办理时限15(工作日)三、办理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四、办理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卫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
    2023-05-28
    71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期限
    一、办理时限7(工作日)二、办理时限7(工作日)三、法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2013年)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四、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用户登录网站,在线上传所需材料。2、内部接收材料并受理审批3、审批通过,现场领取证件窗口办理流程1、收件:规划放线技术审查机构完成规划放线工作后,按照办事指南备齐相关资料,将成果资料送至城乡规划管理股。经过初步审查,符合收件条件的予以收件,并出具回执。2、现场验线(第1-7个工作日):到现场开展验线工作,检测相关测量
    2023-05-28
    188人看过
  • 信宜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办理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信宜分厅http://wsbs.maoming.gov.cn/portal/index.action?areacode=440983,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确认阅读协议。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并按“提交申报”。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当天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发现材料需补充或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充或补正要求,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和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充或补正后重新预审。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
    2023-05-28
    253人看过
  • 龙门县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2017年)第二十五条在森林防火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其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野外用火。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2017年)第二十六条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野外用火申请。申请野外用火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向审批单位提交包括用火目的、地点、面积以及防火安全措施等内容的书面用火申请,身份证明,林地、林木权属证明或者权利人同意用火的书面意见,以及用火范围图。(二)审批单位收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查验防火安全措施。(三)审批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批准野外用火的,用火单
    2023-05-28
    123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连山分厅(http://www.gdls.gov.cn:8088/web/servicehall/home.ptl)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3.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4.监督检查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
    2023-05-28
    162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地下管线和地面管线工程及配套工程二、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三、办理材料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四、办理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五、办理费用不收费六、法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正)()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在规划区内的建设,以及对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的保护等活动。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和特定地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2019-10-20
    437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普通货运经营许可办理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连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
    2023-05-28
    472人看过
  • 恩平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办理政策是什么
    法律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2017年)第二十五条在森林防火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其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野外用火。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1995年)第五条在特别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内和林缘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单位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
    2023-05-28
    279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地方在哪
    一、办理地点连山壮族瑶族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林业办公大楼二、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三、办理材料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附计划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目录材料清晰,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材料清晰,只从事经营的不需提供生产用地相关材料。若使用农田作苗圃生产用地的,该用途证明材料需注明可以用于种植林木种苗。不得使用基本农田作为苗圃。材料清晰,只从事籽粒经营的不需要提供生产类的设施、设备材料,只从事苗木生产经营的不需要提供加工、储藏相关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材料清晰,只从事经营的不需提供林木种苗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说明三者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的需提交用人证明。
    2023-05-28
    152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用户登录网站,在线上传所需材料。2、内部接收材料并受理审批3、审批通过,现场领取证件窗口办理流程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特殊环节无二、办理地点清远市连山县国土资源大厦三、办理条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改局)2、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或建筑工程用地审批手续(国土局)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2023-05-11
    230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县级以上政府或其部门审批的项目。(2)使用林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连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3.审查。受理后,林业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含实地核查),对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林业局。市林业
    2023-05-09
    53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已竣工。二、办理材料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用户登录网站,在线上传所需材料。2、内部接收材料并受理审批3、审批通过,现场领取证件窗口办理流程1、窗口受理;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3、会审审定,作出决定;4、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通知书。特殊环节无四、办理地点清远市连山县国土资源大厦五、办理时限1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
    2023-12-11
    151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办理在什么地方
    一、办理地点清远市连山县国土资源大厦二、办理地点清远市连山县国土资源大厦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第十一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做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第十二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
    2023-05-28
    444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林业类)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协议方式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协议复印件。2.证明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或材料二、办理材料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林业局办证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
    2018-03-05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不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如何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1
      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会根据情节给予治安处罚。
    • 天津市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产假有多少天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8
      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男性享受15天的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 产假有多少天满三胎,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是怎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8
      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男性享受15天的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火消防安全的规定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1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未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或者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的厨房未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非经营性的火灾高危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火灾高危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违章处理所需的资料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