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企业财产实际有什么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8:02:55 70 人看过

没有个人合伙企业,只有合伙企业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财产具体有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等。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一、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掌握着有限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各种权利,而有限合伙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而仅仅享有法定的权利和以协议的形式取得部分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九)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十)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中,第八至第十项需满足合伙协议不存在相反约定才可实施。

二、当一合作人死亡时,如何处理其名下的合作权益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三、合伙人隐瞒经营状况

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指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公司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同于合伙人个人的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主体是合伙企业,其偿还的担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的份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人占用合伙企业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合伙人占用合伙企业财产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在合伙法的起草过程中,一些地方反映出合伙企业的财产经常受到侵害,包括挪用和挪用。过去,对于挪用和挪用合伙企业财产,实践中往往只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这已成为合伙财产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主要原因之一合伙法明确规定,侵占、挪用合伙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合伙法的一个突破。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进一步规定,包括合伙企业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均应承担侵犯财产的刑事责任,并规定了具体的定罪和量刑标准,这将对促进伙伴关系的实施发挥重大作用。《合伙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如果将本应属于合伙企业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利益,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退还合伙企业的权益和财产;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
    2023-05-07
    307人看过
  • 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构成什么罪
    《合伙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以本应属于合伙企业的利益为己任,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命令其将权益和财产返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条规定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侵犯合伙企业利益、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新修订的刑法,数额较大的,比照第二百七十条侵占财产罪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合伙企业聘用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用合伙企业财产或者挪用合伙企业资金自用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人员侵占合伙企业财产,构成侵占罪合伙人利用新合伙人的准入转移债务,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保护新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除非合伙协议法律
    2023-05-07
    459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企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有什么条件
    《合作企业法》第43条新合作伙伴进入合作伙伴,除合作协议外,必须经全体合作伙伴同意,依法书面签订合作伙伴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新合作伙伴与原合作伙伴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由此约定。新合作伙伴对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46条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期限的,合作伙伴可以在不影响合作企业事务的执行的情况下退休,但必须在30天前通知其他合作伙伴。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四十八条合作伙伴有以下情况
    2023-08-05
    305人看过
  • 企业财产被合伙人滥用的案例
    1、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财产,属于违反合伙协议的行为,其他合伙人应当以合伙协议纠纷为案由到法院提起诉讼。2、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合伙财产,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财产及合伙人的财产处分权合伙财产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是指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的资产。合伙财产处分权基于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有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亦享有共同的处分权。理论上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处分应该共同决定或在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具有代表权的合伙人进行处分,合伙人不得独自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合伙企业对合伙财产的处分经常是通过合伙人的具体行为体现的,对受让人来讲,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明知合伙人擅自处分
    2023-07-05
    249人看过
  • 合伙人要求退还合伙企业的财产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合伙人参加合伙企业时的出资可能是货币,也可能是实物,如房屋、土地(使用权)、器具、工具或其他生产资料。作为实物的出资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可能会因损坏、折旧而自然损耗,有些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故在合伙人退伙时,以何种方式退还其财产对合伙企业及退伙人都是重要的。用货币对合伙企业中属于实物出资的部分或劳务出资的部分进行结算是一种公平和易于操作的形式,实物往往是不可分割的财产,在经营期间又发生了一部分损耗,返还实物在核算上可能会比较困难,而劳务出资则必须以货币形式核算,为了维护合伙企业的稳定,避免不必要的散伙发生,规定根据出资的财产状况对退伙合伙人以现金形式返还其财产份额无疑是一种较好的解决方式。但是,如果有些作为出资的设备等实物有时对企业经营并不实际需要,也有的退伙人退伙就是急
    2023-06-05
    151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是一个意思吗,有什么区别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4、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5、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1)民通意见中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2)民诉意见中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6、个人合伙的
    2023-06-14
    308人看过
  • 个人财产可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吗
    个人财产可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也可以向未承担相应份额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但是解散时也需要进行清算,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一、合伙企业离散清算时应注意哪些合伙企业法第85条对合伙企业的解散情形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怎样界定合伙企业破产清偿的方
    2023-03-21
    472人看过
  • 如果发现合伙人盗用了合伙企业的财产怎么办
    如果发现合伙人盗用了合伙企业的财产该怎么办?有必要收集相关证据,根据您的协议分发,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调查其侵权责任。可以起诉贪污罪属于自诉案件,这意味着你必须在法庭上起诉。如果您有证据,另一方不仅会返还您的财产,还会赔偿您的损失,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合伙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依法承担无限责任;;(2)有一份书面的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合伙经营的经营场所和必要条件。“第9条规定,“合伙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11条规定:“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为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和财产权利。需要对货币以外的出资价值进行评估的,可以由
    2023-05-07
    178人看过
  • 合伙企业和非合伙企业怎样退还财产?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若是退伙,退还财产的方式有:退还货币或者退还实物。财产份额的具体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一、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是否违法?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是违法的。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同投资中的合伙人退伙,应当与其他合伙人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其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减扣相应赔偿的数额。二、退伙之后还要承担债务合理么合理。第一,退伙人退伙时与合伙企业进行的结算以当时的财产状况为依据,退伙时如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如正在发生的合伙企业经营和债务,是发生在退伙人退伙之前的,它仍与退伙人存在关联,退伙人
    2023-02-18
    80人看过
  •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忠实义务
    董事忠实义务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对于董事忠实义务之理论基础,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均作出了规定。在英美公司法中,董事忠实义务源于董事的代理人和受信托人的地位,这是由英美判例法确认的。在大陆法系国家,董事之忠实义务源于董事之受任人地位。一、董事的忠实义务和诚信义务有什么区别?董事忠实义务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比如在董事的忠实义务中,有不得挪用公司的资金,如果董事挪用了公司的资金,那么董事就违反了忠实义务。董事的诚信义务是在民商事法律领域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它要求主体在从事民商事活动时维持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和当事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它是一种法定的、默示的、附随的义务,即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不能免除。公司董事忠实义务与诚
    2023-02-16
    474人看过
  •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作用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相关法律规则的约束;3、在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名的情形下,全体合伙人理论上可以委托其中的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亦可委托超过两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可以抵押吗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质押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
    2023-07-02
    257人看过
  • 合伙企业如何管理、使用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
    2023-06-09
    485人看过
  • 企业债务逾期,合伙人个人财产如何清偿?
    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主张债权,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三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当一个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时候怎么办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三款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
    2023-08-18
    231人看过
  • 怎样鉴别个人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如下: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如何使用和管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
    2023-07-08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合伙企业是二个以上公民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法律行为或组织形式。 各当事人为合伙人。合伙人通过合伙合同明确规定各自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偾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 更多>

    #个人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实际清算报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2
      一、至企业清算开始之日(清算基准日)止,企业的资产总额为元,负债总额为元,净资产总额为元。(注:净资产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二、本企业已经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及履行其它法定义务。 三、本企业债权债务已经全部处理完毕,至企业清算结束之日止,企业的负债为零。 四、企业剩余资产元人民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按合伙协议规定分配给合伙人。 五、清算人严格履行
    • 合伙企业属于个人财产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合伙企业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符合诉讼当事人诉讼主体要求。 《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赢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可见合伙企业有自己的财产,具
    • 合伙人个人造成的债务能否用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合伙人个人债务不同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债务人是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应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人个人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享有的份额为限,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无关。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
    • 合伙人占有合伙企业财产怎样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7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
    • 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时,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的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享有共同的处分权。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处分应该共同决定或在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具有代表权的合伙人进行处分,合伙人不得独自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 在交易过程中,合伙企业对合伙财产的处分经常是通过合伙人的具体行为体现的,对受让人来讲,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明知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二是对合伙人是否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并不知晓。对此,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