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的通知,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商务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兵团:,随着网络游戏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被广泛应用于网络游戏管理服务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仅促进了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缺乏对用户权益的保护;二是市场行为缺乏监管;三是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使用纠纷不断
为规范网络游戏市场运行秩序,根据《网络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和《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禁止使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工统字[2007]3号),经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同意,《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的通知》如下。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主体管理
(一)本通知所称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直接或间接以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购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存储在游戏程序之外,并以电磁记录的形式存储在在线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中,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示的虚拟交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在发行企业提供的指定范围和时间内交换网络游戏服务,以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网络游戏积分的形式表示,但不包括在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二)文化行政部门应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人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商的管理。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家第412号令)的规定管理以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提供上述两项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相关条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批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经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之间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提供平台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上述两项业务
(三)企业申请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除依法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虚拟货币的表现形式、发行范围、,购买单价、终止服务时退货方式、用户购买方式(包括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护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etc
(四)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应当遵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相关规定。申请时,除依法提交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包括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护措施、用户账户与实名银行账户的绑定等,业务发展报告中的技术安全措施等内容
(五)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业务。逾期不申请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按照《网络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查处。文化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应抄送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规范发行和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
(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经营和产品经营情况,发行适量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严禁以占用预付款为目的恶意发行。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的虚拟货币总额除用法定货币购买外,每季度报送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以其他方式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时,必须保留用户充值记录。记录保存期自用户充值之日起不少于180天(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限于交换发行企业自身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于支付,(九)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投诉处理程序,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企业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站显著位置进行说明
(x)在使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用户应出示与注册身份信息一致的有效个人身份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核实用户身份后,应当提供虚拟货币充值、转账记录,并按照《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当用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积极协助取证并协调解决
(十一)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计划终止提供其产品和服务的,应提前60天予以公告。服务终止时,如果因服务访问暂停导致在线游戏连续中断30天,在线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合法货币或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返还用户购买但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因技术故障等原因,视为终止
(十二)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变更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购买单价。新增虚拟货币品种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支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的内容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在提供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服务时,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用户账户之间的转移功能,网游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必须要求卖家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要求其绑定与实名注册信息一致的国内银行账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必须保存用户之间的相关交易记录和会计记录,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违法交易责任追究制度和技术措施,严格审查交易信息的真实性,禁止违法交易。如果您知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非法获取的,或者收到举报并进行验证,应及时删除虚假交易信息,终止提供交易服务
(十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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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它单位的产品和服务;(2)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以恶意占用用户预付资金为目的;(3)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保存期限自用户最后一次接受服务之日起,不得少于180日;(4)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按规定报送注册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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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盗窃罪中的虚拟货币、游戏账号、游戏充值卡是什么意思?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7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应当视为盗窃罪,并依《刑法》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首先,虚拟财产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主要通过玩家操作游戏产生,其价值包括玩家的劳动投入、上网等;另外,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可以通过充值卡来实现的,而这种游戏充值卡是游戏玩家通过支付现金(即真实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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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是否构成侵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4-04-03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构成侵权。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所得,有价值性,网游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都是通过支付真实货币取得,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因此盗窃虚拟财产也应以盗窃罪论处。